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招收康复治疗技术专业残疾学生的招生简章
为顺应国家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和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新形势,创新康复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完善康复人才培养体系,普遍满足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需求,按照中国残联与教育部《关于公布职业院校残疾人康复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单位的通知》(残联厅发﹝2016﹞40号)精神,地区残联、地区教育局联合制定了《阿克苏地区残疾人康复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内容从2017年开始,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计划从全国招收一批康复治疗技术专业残疾学生,欢迎全疆符合报考条件的残疾学生踊跃报名。 有关招生简章如下: 专业名称:康复治疗技术 专业代码:630405 招生对象:高中阶段教育毕业生或同等学历人员 学制与学历:三年制,专科 一、职业领域 1.综合性医院康复医学科、康复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康复部(科/站)。 2.民政、残联、工伤等各类社会康复机构、各类老年、儿童康复与福利机构。 3.特殊教育学校、体育运动队。 二、工作岗位 (一)初始岗位 1.综合型康复治疗工作岗位。 2.专科康复治疗工作岗位:如物理治疗、作业治疗、言语治疗、传统治疗等。 (二)发展岗位 1.在经过临床康复机构一年及以上时间工作与康复治疗知识与技能训练后,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人员系列资格(职称)考试,合格者可以获得康复医学治疗士资格。 2.在经过临床康复机构三年及以上时间工作与临床康复知识和技能训练后,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人员系列资格(职称)考试,合格者可以获得康复医学治疗师资格。 3.在此基础上,在康复机构经过规定时间的临床工作训练和继续医学教育(一般5年),通过规定的考核或评审,获得相应的中、高级康复治疗师技术职务。 三、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我国康复医学事业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人文精神和职业素养,能胜任基层医疗与康复机构的康复治疗或相关岗位,具备康复治疗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掌握康复评定和康复治疗的基本技术及其应用能力,以及人际沟通、团队合作和利用社会康复资源能力的高端技能型康复治疗技术专门人才。 四、人才规格 (一)基本素质 1.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具有良好的人文精神和职业素养,关爱生命、救死扶伤、爱岗敬业,诚实守信。 3.具有良好的法纪意识和自律意识,遵纪守法,遵守医疗法律法规、诊疗常规和职业道德规范。 4.具有良好的自我发展和积极进取的精神。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与社会适应能力、良好的生活方式和运动能力,体魄健康。 (二)知识要求 1.具有适应职业素质要求和发展需要的文化基础知识、人文社会科学知识。 2.具有人体形态、机能、病理、生物力学、运动学、人体发育和残疾学等医学基础知识。 3.具有与临床康复相关的内外科常见疾病、神经疾病、骨关节疾病等方面的临床医学基本知识。 4.具有康复评定和物理治疗、作业治疗、传统康复治疗以及言语治疗和假肢矫形器应用等康复治疗基本知识。 5.具有社会医学、医学伦理以及康复医疗相关政策法规与诊疗规范的基本知识。 (三)能力要求 1.能熟练应用声、光、电、磁、热等物理因子治疗技术;熟练应用肌力训练技术、关节活动技术、软组织牵张技术,关节牵引技术、呼吸训练技术、平衡与协调训练技术等物理治疗基本技术。 2.能应用Bobath技术、Brunnstrom技术、Rood技术、PNF技术等神经生理学技术中的1-2种,以及运动再学习技术、Mckenzie技术的基本方法。 3.能针对神经康复、骨关节康复、心肺康复中常见的躯体运动感觉功能障碍、感知认知功能障碍以及言语障碍等进行基本的康复评定、物理治疗、作业治疗或言语认知治疗。 4.能在日常康复治疗中适当运用推拿手法等中国传统康复技术。 5.能恰当指导患者使用助行器、轮椅、假肢、矫形器和其他残疾人生活辅助器具。 6.能利用家庭、社区康复资源指导帮助患者康复。 7.具有良好的临床思维能力和医患交流与沟通能力。 8.具有基本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一门外语阅读能力。 (四)职业态度要求 1.努力学习,忠于职守,关爱病人,追求生命质量,立志以专业知识、技能为患者康复服务。 2.重视病伤残者的心理和伦理问题,保护患者的尊严和隐私,积极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 3.对工作严谨、求实、认真、细致、精益求精、一丝不苟。 4.有团队协作精神,善于团结、协调、配合团队成员,共同开展康复工作。 5.从病人利益出发,合理运用有效、便捷、经济、适宜的康复资源和技术。 五、职业证书 按照现有国家规定,本专业毕业生在参加工作一年以后参加卫生部组织的全国卫生技术人员系列资格考试,合格者可以获得“康复医学治疗士”资格证书,三年后可以考取“康复医学治疗师”资格证书。 六、高职学生有关资助政策 1、高校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 2、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 3、高校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学年,二等3000元/学年,三等2000元/学年 4、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一等5000元/学年、二等3000元/学年、三等2000元/学年、四等1000元/学年。 5、10%的优秀应届高职毕业生(报考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相关专业是30%)经推荐和考试可升入疆内普通本科院校相近专业学习,成绩合格可取得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 6、意愿在阿克苏就业的可以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给予一定的学费补助。 七、联系方式 院办(传):0997-2521792 系办: 0997-2514014 139990655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