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监察
位置: 首页  >  党风廉政建设  >  纪律监察  >  正文

奎屯市残联积极组织学习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发布时间:2018-10-12 来源: 点击数:

10月11日,奎屯市残联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市残联党组书记张治宇主持,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共2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全体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会议指出,全体干部要认真学习新条例内容,抓住关键词,加强学习,并转化到实际工作当中,以条例时刻鞭策自己。全体干部要在思想上“上紧弦”,将讲规矩、守纪律作为每位干部的自觉行动,认真干好工作,全力迎接年底考核工作。其次让学习形成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利用每周工作例会及各项会议学习《条例》内容,确保严守党纪、廉洁自律的观念深入人心。

通过此次学习,同志们纷纷表示,作为新时期的党员干部,要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触底线、不越红线,以“粉身碎骨浑不怕”的精神来恪守“廉洁”二字,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时刻牢记党的纪律。为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贡献力量。

(奎屯市残联张璐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