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学习贯彻
位置: 首页  >  学跟听专题活动  >  基层学习贯彻  >  正文

做勇于同三股势力斗争的模范

发布时间:2017-04-17 来源: 点击数:

自治区残联维权部部长洪德义(回族)

当前我们与三股势力的斗争异常尖锐复杂。从国际看,宗教极端主义已成为当代世界政治生活中的一个毒瘤,它利用各种宗教形式,宣扬宗教极端主义、宗教狂热思想及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破坏社会稳定,企图达到其罪恶目的。在我们新疆这个多民族聚居、多宗教并存的地方,我们则面临着复杂、艰巨的反分裂斗争和去极端化任务。近年来,“三股势力”为了达到他们分裂祖国的罪恶目的,大肆篡改宗教教义,编造异端邪说,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对信教群众进行全方位的腐蚀、煽动和蛊惑。宗教极端势力打着宗教旗号,在思想上极端化、行为上狂热化,它已不再是宗教本身,而是宗教蜕变的异化现象。宗教极端主义的本质是反社会、反人类、反科学、反文明,因此宗教极端主义是人类社会一股邪恶的反动势力,是全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共同敌人。从近年所发生的多起暴力恐怖案件看,暴恐分子杀害无辜群众,制造社会恐怖和民族分裂,破坏新疆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宗教极端势力已成为新疆社会稳定最现实、直接的严重危害。

我们必须依法打击三股势力破坏活动,尤其是暴力恐怖活动。与此同时,切实去极端化,因为暴恐事件表面上是暴力恐怖团伙作案,实质是伊斯兰极端宗教思想扩散的结果。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教育疏导受蒙蔽的、受到极端主义侵害的群众,铲除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犯罪的土壤。我认为,在这场尖锐复杂的斗争中,关键是从我做起,以身作则。这里,我要向党表明以下态度和决心。

作为回民,我要按《条例》要求为教民树立正信正行而努力。尽管我不是教民,算不上是穆斯林,但有接触教民的便利和条件,故应当在正信积压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我要按《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要求,尽可能向信教群众宣传相互包容、和谐共处、团结友善理念,以及爱国、和平、团结、中道、宽容、善行等教义,旗帜鲜明地批驳极端化,引导周围信教群众树立正信正行,抵御极端化的渗透。这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既有助于信教群众树立正信正行,也有助于不信教群众正确认识和理解宗教和教民,促进社会和谐。

作为家庭成员,我要按《条例》要求遵法、守法。作为家长我要以良好的品行影响子女,教育子女崇尚科学,追求文明,维护民族团结,抵制和反对极端化。

作为公民,我要按《条例》要求,树立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律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抵制和远离极端化。

作为干部,我要深刻认识去极端化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学习宣传《条例》,严格贯彻实施《条例》,全面落实职责责任,推进去极端化不断取得实效,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作出贡献。以此同时,还要注意按《条例》规定把方向原则特别是敌我之间的问题划分清楚,准确把握民族习俗、正常宗教活动、非法宗教活动与极端化行为的界限,区分性质,分类施策,坚持团结教育大多数,孤立打击极少数。

作为共产党员,我要做去极端化,勇于同三股势力作斗争的模范。做到这一点最重要。我要在学习、工作和社会生活中,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思想,坚决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和文化观,决不许民族分裂主义打着民族宗教旗号鼓吹分裂思想,尤其要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在三股势力进行破坏活动时,坚决与其斗争,为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贡献自己的一切。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