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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20 来源: 点击数: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残疾人联合会,各地(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4年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数据已经中国残联各业务部门最终审定。根据中国残联《关于2014年度统计数据定稿和发布的通知》要求各省级残联自中国残联发布公报后10个工作日内正式发布本地区的残疾人事业统计公报,作为本地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官方数据。现印发《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此数据作为自治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官方数据,在重大会议、活动和文件中统一规范数据口径,确保统计数据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各地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统计数据的分析和应用,在引用和发布有关数据时,必须以统计公报数据为准。

附件: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二〇一五年四月八日

附件:

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一年来,自治区残联围绕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对残疾人事业的工作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始终以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为着眼点和着力点,坚持谋大谋深谋远,统筹谋划和推进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维权、宣传文体等各项工作。自治区残联党组理事会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的宗旨,全面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转作风、带队伍、强服务,密切联系残疾人,紧紧依靠和带领全区各族残疾人工作者,努力改善残疾人生存发展状况,四项惠残民生工程全部完成,成功开展了第二十四次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一系列活动,为推动我区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去年新疆残疾人身上发生了许多可喜变化:有的得到了周到的康复服务,有的住上了宽敞舒适的新房,有的靠扶贫基地带动改善了生活,有的在残联的帮助下通过培训、创业、就业和自己的努力找到了工作、有了固定的收入,有的残疾孩子还得到了学业上的帮助,通过学习知识来改变命运,等等,这些工作使残疾人生活得到改善,生活得更加有尊严,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感受到社会的温暖,更加凝聚了人心,为推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做出了重要贡献。现根据2014年度残疾人事业统计数据和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并公报如下:

一、康复

在11个市辖区和80个县(市)开展了社区康复工作,累计已建社区康复站的社区总数1624个,配备3472名社区康复协调员。

17个县的11个医疗卫生机构陆续开展残疾儿童筛查工作,年度新诊断0-6岁残疾儿童277人。

开展视力残疾康复机构总数达到35个,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12793例;为601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施行复明手术;为4446名低视力患者配用助视器,培训低视力儿童家长161名,有效开展家庭康复训练。对1221名盲人进行定向行走训练。

图1-1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开展情况

推进听力语言康复机构规范化管理,完善基层服务网络。已建设省级听力语言康复机构1个,基层听力语言康复机构15个。年度新收训聋儿147名,在训聋儿314名;规范聋儿家长学校,开展家庭训练,共培训聋儿家长408名;开展各级各类听力语言康复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共培训专业人员15人。

开展肢体残疾康复训练服务机构达87个(全部为:地市级、县级康复机构);培训各级各类肢体残疾康复人员425人次;共对6608名肢体残疾者实施康复训练;实施救助项目资助909名脑瘫儿童进行机构康复训练,资助80名贫困肢体残疾儿童实施矫治手术。开展宣传普及教育,为麻风患者回归社会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开展智力残疾康复训练服务的机构26个,其中,省级康复机构1个,地市级、县级康复机构25个;培训各级各类智力残疾康复人员43人次;全区共对2087名智力残疾人进行康复训练;实施救助项目资助,对430名智力残疾儿童进行机构康复训练,同时培训儿童家长。

大力推广“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在69个市县开展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对16040名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监护,监护率达到68.72%,显好率达到47.54%,社会参与率达到29.02%,肇事率0.02%;解除关锁18人;对5436名贫困精神病患者进行医疗救助。

图1-2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情况

建立了1个省级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机构;465名孤独症儿童在各级机构进行了康复训练。

加强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辅助器具供应服务,为残疾人减免费用供应辅助器具32772件,其中装配假肢607例、矫形器337例,验配助视器8101件。

二、教育

2014年,实施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为200人次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享受普惠性学前教育提供资助。

共有特殊教育普通高中班(部)1个,在校聋生97人;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班)2个,在校生440人,毕业生197人,其中172人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有273名残疾人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

截止到2014年底,有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3877人,其中视力残疾儿童216人,听力残疾儿童167人,言语残疾儿童258人,智力残疾儿童1238人,肢体残疾儿童1065人,精神残疾儿童208人,多重残疾儿童725人。

图2-1未入学残疾儿童中各类残疾儿童所占比例

三、就业

2014年,残疾人就业规模总体保持稳定。城镇新就业残疾人6130人,其中,集中就业残疾人1008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1694人,公益性岗位就业203人,个体就业及其它形式灵活就业2919人,辅助性就业306人。城镇就业人数76146人;227026名农村残疾人在业,其中197159名残疾人从事农业生产劳动。

图3-1各类就业类别2014年新增就业人员情况

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达到417个,其中残联兴办110个,依托社会机构兴办307个,其中12714人次城镇残疾人接受了职业培训。

盲人按摩事业稳定发展,按摩机构迅速增长。2014年度培训盲人保健按摩人员139名、盲人医疗按摩人员114名;保健按摩机构达到120个,医疗按摩机构达到18个;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中,有25人通过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初级职称评审。

四、社会保障

2014年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统一合并实施,已有282351名城乡残疾居民参保,参保率73.60%,在60岁以下的参保残疾人中有51298名重度残疾人,其中47357人得到了政府的参保扶助,代缴补贴比例达到92.32%。有88336名非重度残疾人也享受了全额或部分代缴的优惠政策。领取养老金待遇的人数达到84503人。城镇残疾职工参加养老保险53456人,参加医疗保险63487人,城镇64207人和农村156768人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城镇集中供养残疾人和农村五保供养残疾人分别达到903名和2939名;8976名和7953名符合条件的城乡残疾人分别享受了稳定的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17721名城乡残疾人得到了其他救助救济。

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规范推进,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达到126个,共为2287名残疾人提供了托养服务。其中寄宿制托养服务机构19个;日间照料机构97个;综合性托养服务机构10个。在以上机构中,共有4名残疾人实现辅助性就业,2名残疾人实现了支持性就业。机构之外接受居家托养服务的残疾人达到30211人。全年共有518名托养服务管理和服务人员接受了各级各类专业培训,其中接受国家级培训22人。

五、扶贫

2014年,残疾人扶贫开发成效显著,贫困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33049名贫困残疾人得到扶持,其中9744人通过扶贫开发实现脱贫;接受实用技术培训的残疾人达到19630人次。

康复扶贫贴息贷款扶持2714名农村残疾人,残疾人扶贫基地达到160个,安置3342名残疾人就业,扶持带动4891名残疾人。

完成514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各地投入危房资金1954.81万元,5188名残疾人受益。

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项目帮扶3917名农村贫困残疾人,其中首次接受帮扶2985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助残扶贫项目安置116名贫困残疾人就业,帮扶贫困残疾人创办81个村级农村店。

六、宣传文化

截至2014年底,共有省级残疾人专题广播节目1个,电视手语新闻栏目1个,播出公益广告2个;地市级残疾人专题广播节目5个,电视手语新闻栏目3个,播出公益广告3个。

截至2014年底,省地县三级公共图书馆共设立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室14个,共开展残疾人文化周活动156场次,共举办残疾人文化艺术类比赛及展览9次,共有各类残疾人艺术团体7个。

七、体育

各地深入开展残疾人体育工作。组织省级残疾人群众体育健身活动1次,1500人次参加;组织省级残疾人体育比赛1次,参赛运动员达570人次;省级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已达5个,组织地市级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22次,2177人次参加;设立地市级残疾人群众体育活动示范点4个;培训地市级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160人。

八、维权

自治区残联深入开展依法保护残疾人权益工作,做好自治区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残疾人就业条例》、《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有关残疾人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

2014年,制定或修改保障残疾人权益的规范性文件县级3件。县级以上人大进行《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11次;政协进行视察和专题调研8次。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215次,59551人参加;举办法律培训班30个,1589人参加。

截至2014年底,成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构72个,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62个,办理案件116件,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站)88个,办理案件554件,有力地推动了法律救助和法律援助工作。

残疾人参政议政工作得到加强,各级残联协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议案、建议、提案31件,办理议案、建议、提案17件。

无障碍建设法规、标准进一步完善。共出台了10个县级无障碍建设与管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个地市级单位开展无障碍建设;开展无障碍建设检查78次,无障碍培训610人次;为1336个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了无障碍改造;为21560名残疾人发放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各级残联共处理残疾人群众来信3367件,接待残疾人群众来访9811人次,其中集体访6批次、41人次。

图8-1残疾人群众来访分类占比情况图

九、组织建设

2014年,12个地市级残联在领导班子中配备了残疾人理事长或副理事长;58个县级残联机关配备了残疾人干部;已建乡镇(街道)残联1035个,已建率达到96.55%,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1288名;已建社区(村)残协8966个,已建率达到87.51%,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4684名。

省市县乡残联实有人员已达2885人。各级残联共举办培训班592期,培训机关干部、协会干部及残疾人专职委员11747人次。

共建立省级以下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524个,市级专门协会已建比例为98.57%;县级专门协会已建比例为93.75%。全区共建立助残社会组织14个,其中在民政部门注册的为11个,以残联为业务主管单位的9个。

十、信息化

统计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各级残联共有103名兼职统计人员从事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统计人员业务素质培养普遍得到重视,省级残联举办培训班1期,参加培训的人员达到50人次;地市级举办培训班14期,参加培训的人员达到393人次。

地方残联全面推进网站建设,目前1个省级残联已开通了公众服务网站,省级网站发稿量1610篇;有13个地市级残联网站和25个县级残联网站也已开通。2014年省级及地市级残联开设网站技术培训班10期,培训各级残联信息员达303人次。

十一、基础设施

截至2014年底,全疆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各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73个,总建设规模187638平方米,总投资51493万元;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各级残疾人康复设施11个,总建设规模5535平方米,总投资1698万元;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各级残疾人托养服务设施9个,总建设规模16766平方米,总投资392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