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证

1、年龄为1-6岁(不满7周岁)。满足以上年龄段听障儿童康复需求的基础上,可对7-17岁(不满18周岁),经听力语言康复后,已进入普通学校就读的听障儿童予以资助,资助数量不超过总数的15%。

2、听力损失为重度聋以上,配戴助听器康复效果不佳,医学检查无手术禁忌症,双侧耳蜗及内听道结构正常、无蜗后病变,精神、智力及行为发育正常。

3、家长对人工耳蜗有正确的认识和适当的期望值;家庭有能力配合并保证受助人在定点康复机构至少接受一年的康复训练。

4、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城乡低保家庭的贫困残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