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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自治区盲人医疗按摩初中级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31 来源: 点击数:

新残人字〔2017〕160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残疾人联合会,各地、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为促进盲人医疗按摩事业的发展,加强盲人医疗专业技术队伍的建设,提高盲人医疗按摩人员素质,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新人社发[2016]104号)有关规定,认真做好 2017年自治区盲人医疗按摩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自治区残联决定组织开展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及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及考试时间

11月16日至11月22日(11月16日报到,22日撤离)。

二、培训及考试地点

新疆计算机应用开发中心(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科学院科学一街366号)。

三、培训及考试人员

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新人社发〔2016〕104号)第三章评审条件、且已获得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资格证书的新疆籍盲人(含视力残疾人)。

四、培训及考试内容

按摩医师:《人体解剖学》、《生理学》、《中医基础》、《按摩学基础》《经络、腧穴学》。

主治按摩医师:《解剖学》、《生理学》、《中医基础》《推拿学》、《医古文》。

五、培训方式

自治区残联将聘请专家对考生进行医疗按摩理论知识方面的集中培训和进行计算机操作训练。参加考试的考生可提前登录中国残联就业服务指导中心网站首页内的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计算机化考试系统(http://125.35.0.74:8001/)进行练习。

六、有关要求

1.考生报到时,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资格证(原件、复印件)、二代残疾人证(原件、复印件)及本人近照蓝底小二寸照片3张交给报到处。

2.参加培训及考试考生的报名费、培训费、考试费、食宿费由自治区残联就业中心承担;往返交通费由考生所在地残联承担;学习及考试用品由考生自备。

3.各地(州、市)残联及有关单位务必在2017年11月10日前,将《盲人医疗按摩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报名表》和相关资料的电子版和原件报自治区盲人按摩指导中心。

联系人:卓拉自治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电话:0991—8765038(传真)邮箱:zohragul@foxmail.com

地址: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西街135号

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

2. 盲人医疗按摩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报名表

附件下载: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zip

盲人医疗按摩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报名表.zip

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