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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残疾人事业“十三五”规划实施机制建设座谈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14 来源: 点击数:

伊犁哈萨克自治区州,各地(州、市)残联:

为推动各地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十三五”规划纲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专项规划对残疾人事业的部署和国务院《“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及自治区《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自治区残联将召开残疾人事业“十三五”规划实施机制建设座谈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7年7月26-28日(26日报到,28日离会)

二、地点

翼龙大酒店(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西街630号)

三、参加人员

各地(州、市)残联主要负责人和负责规划工作的业务部门负责同志各1人。参会人员食宿由自治区残联承担,交通费自理。请严格按照通知时间报到和撤离,如有提早和延迟,所发生的费用由本人自理。

四、座谈会内容

(一)传达中国残联残疾人事业“十三五”规划实施机制建设培训班精神,明确我区《规划》实施机制建设相关工作和要求。

(二)学习领会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机制的意见》(中办发〔2016〕65号)精神,提高对国务院《纲要》和自治区《规划》统领约束作用的认识,增强落实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研讨我区《规划》实施中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促进各地互学互鉴,以更好推动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各项任务落实。

五、日程安排

(一)7月26日全天报到(自治区残联办公室负责接送参会的残疾人代表,其他人员自行报到);

(二)7月27日上午,自治区残联副理事长胡志斌主持座谈会并传达中国残联残疾人事业“十三五”规划实施机制建设培训班精神;自治区残联党组书记、副理事长张海燕作重要讲话,明确我区《规划》实施机制建设相关工作和要求。27日下午,开展地方规划研讨交流,自治区残联维权部(政研室)负责人说明县级以上地方制定规划实施方案或意见的基本方法和要求以及建立律师值班制度相关事宜,自治区残联副理事长胡志斌作总结讲话。

(三)6月28日,离会。

六、有关要求

(一)请各地(州、市)将参加座谈会人员报名表电子版于7月22日前发送到自治区残联维权部(政研室)邮箱(xjclyjs@sina.com),纸质版传真至0991-4847693。

(二)请参会人员准备以下材料:

各地贯彻落实自治区《规划》的基本情况书面材料,包括制定本地规划的情况及其突出亮点和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七、联系人及方式

(一)自治区残联办公室

朱汉军 0991-4810310;13899848028

(二)自治区残联维权部(政研室)

洪德义 0991-4847963;13669970972

张哲维 0991-4800081; 15299086926

传真:0991-4847693

附件:自治区残联“十三五”规划实施机制建设座谈会回执.doc

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