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残就业[2017]5号
各地、州、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为帮助残疾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领域实现更加充分的就业,根据中国残联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关于启动“全国百佳残疾人传统工艺和民族传统文化技艺传承基地”申报与评选工作的通知》(中残就业[2017]33号)要求,现就做好传统工艺和民族传统文化技艺传承基地申报与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主题
“助力非遗传承 打造残疾人工匠”。
二、主要内容
(一)评选出“全国百佳残疾人传统工艺和民族传统文化技艺传承基地”。
(二)自治区向中国残联就业服务指导中心申报送评5名中国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残疾人工匠,5个非常适合残疾人从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三、具体要求
(一)请各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重视评选组织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及时会同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部门积极开展“全国百佳残疾人传统工艺和民族传统文化技艺传承基地”、“100名中国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残疾人工匠”等评选工作,确保此项工作公开、公正,有序进行。同时,要注意对本地区残疾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培训和就业情况开展调查,了解掌握残疾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方面的培训就业现状、存在的困难和发展需求,有针对性地制定培训就业目标任务、扶持措施,加强工作联系,合力推进落实。
(二)请各地根据国家确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目录,筛选出适合残疾人从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根据当地产业发展实际、市场需求和残疾人就业特点,制定残疾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技能培训计划,并将其纳入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利用各类就业技能和职业培训资源,搭建以各类职业院校、特教院校、手工产品合作组织和龙头企业、残疾人就业培训基地、托养机构为载体的培训网络,输送残疾人接受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技能培训。
(三)各地(州、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申报传承基地不超过2个,申报个人不超过2个。
(四)具体申报条件、评审标准、程序以及申报单位所需提供的材料请参考附件相关文件。均可在网上下载,请登录“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官网”,进入首页右上方“下载中心”栏目,点击“关于启动全国百佳残疾人传统工艺和民族传统文化技艺传承基地申报与评选工作的通知”下载文件。
(五)请各地于7月15日前,将“全国百佳残疾人传统工艺和民族传统文化技艺传承基地”、“100名中国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残疾人工匠”评选申报书及申报资料报送至自治区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四、其他事项
为做好申报评选准备工作,我中心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地报送的申请人及申请传承基地资格复审,最终确定5个传承基地及5个个人报送中国残联就业服务指导中心评审。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文莉
电话:0991-4843042(传真)
邮箱:823470352@qq.com
附件:1.“全国百佳残疾人传统工艺和民族传统文化技艺传承基地”申报条件和评审标准
2.“全国百佳残疾人传统工艺和民族传统文化技艺传承基地”评审程序
3. “全国百佳残疾人传统工艺和民族传统文化技艺传承基地”申报书-基地
4. “全国百佳残疾人传统工艺和民族传统文化技艺传承基地”申报书-个人
附件:
附件1和附件2.doc
申报书-基地.doc
申报书-个人.doc
自治区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