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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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残联《关于开展2016年残联系统政府购买助残服务情况调查和总结的通知》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16 来源: 点击数:

新残字〔2016〕165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地、州、市残联:

现将中国残联(残联计财函[2016]163号)《关于开展2016年残联系统政府购买助残服务情况调查和总结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各地(州、市)残联,请认真贯彻执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级残联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及时部署,如实报告本地区试点工作开展情况,保证报送信息客观真实。

二、按照行政区划,分地、州(市)级、县级填制《2016年残联系统政府购买助残服务情况调查表》,每个残联一张表于11月20日前,将调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自治区残联计财部。

三、各地、州(市)残联认真总结本地区2016年残联系统政府购买助残服务工作,于11月25前,将本地区总结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自治区残联计财部。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拜合提亚尔

电话:0991—484401613109958883

传真:0991—4844016

Email:113484134@qq.com

附件:

1.f中残联(残联计财函[2016]163号)《关于开展2016年残联系统政府购买助残服务》情况调查和总结的通知.docx

2.2016年残联系统政府购买助残服务情况调查表.doc

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