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残联系统康复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基地遴选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新残通[2022]3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规范我区残联系统康复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培养、建立一支适应新阶段残疾人康复事业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康复专业人才队伍, 根据省级规范化培训师资队伍培养需要,按照“统筹规划、条件公开、自愿申请、合理布局、择优选择"的原则,经自治区遴选规范化培训基地评审小组审定,现将第一批自治区级规范化培训基地名单公示如下:
1、听力语言残疾康复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基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
2、孤独症残疾康复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基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
3、智力残疾康复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基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
4、辅助器具适配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基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
5、肢体残疾康复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基地:新疆长安中医脑病医院(有限公司)。
公示期为3月31日-4月6日(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来电来函反映。联系电话:0991-4844103。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西街135号自治区残联康复部,邮编:830000。
自治区残联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