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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区开展自治区残疾青年创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19 来源: 点击数:

新残字[2016]119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残联,各地(州、市)残联:

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全国残疾青年创业服务月活动的函》的要求,经自治区残联领导同志同意,自治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与自治区肢残人协会联合组织,在全区开展“自治区残疾青年创业服务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和目的

通过开展残疾青年创业服务月活动,树立我区残疾人青年创业典型,宣传展示残疾青年创业创新品牌风采,激发我区残疾青年“双创”热情,带动广大残疾人积极参与到“创业创新”活动中去,以创业带动就业、以创新促进发展,加快推进我区残疾人小康进程。

二、活动组织

支持单位:自治区残联教就部、组联部

主办单位:自治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自治区肢残人协会

协办单位:各地(州、市)残联

各地(州、市)肢残人协会

三、活动内容

(一)做好残疾青年优秀创业品牌评选、宣传及推荐工作。各地(州、市)残联指导所属的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和肢残人协会,在当地开展残疾青年优秀创业品牌评选活动,对评选出的残疾青年优秀创业品牌制作宣传短片,通过电视新闻、网站、微信、微博等形式广泛宣传,并择优推荐1-2个品牌参加“自治区残疾青年优秀创业品牌”评选活动。

(二)举办乌鲁木齐市残疾青年优秀创业品牌宣传发布活动。乌鲁木齐市残联会同乌鲁木齐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乌鲁木齐市肢残人协会,举办“乌鲁木齐市残疾青年优秀创业品牌宣传发布”活动,对乌鲁木齐市辖区内入选的残疾青年优秀创业品牌,通过现场发布的形式集中宣传。

(三)举办“自治区残疾青年优秀创业品牌”评选活动。自治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和自治区肢残人协会共同举办“自治区残疾青年优秀创业品牌”评选活动。从各地(州、市)推荐的品牌中,评选出15个自治区残疾青年优秀创业品牌,并为其颁发证书和挂牌,授予“自治区残疾青年创业示范基地”称号。

四、活动步骤

(一)各地(州、市)残联于8月20日至9月1日,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残疾青年创业品牌评选工作。9月1日至9月10日对评选出的残疾青年创业品牌进行公示,并制作品牌宣传片通过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各地(州、市)残联于9月15日前将残疾青年优秀创业品牌评选活动总结及推荐品牌资料报自治区残联。

(二)乌鲁木齐市残联会同乌鲁木齐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乌鲁木齐市肢残人协会,于9月20日前后举办乌鲁木齐市残疾青年优秀创业品牌宣传发布活动。

(三)自治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和自治区肢残人协会于9月22日对各地(州、市)残联推荐的残疾青年优秀创业品牌进行评选。在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后,将获得“自治区残疾青年创业示范基地”的企业及其品牌制作成宣传片,通过媒体在全疆范围进行宣传。

五、相关要求

(一)残疾青年优秀创业品牌评选标准

1、残疾青年优秀创业品牌包括:企业品牌、公益性品牌。

2、企业负责人在政治上坚定,拥护党的领导,能够自觉贯彻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

3、企业经营以诚信为先,具有良好的品牌效应。

4、企业法人必须为残疾人,并拥有企业自主品牌。

5、企业正式员工不少于15人,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优先推荐。

6、能够贯彻“民族团结进步年”的要求,民族团结事迹较为突出的优先推荐。

7、企业经营运作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二)品牌推荐报送资料要求

1、2000字以上的企业介绍、创业事迹说明。

2、制作2-3分钟的品牌宣传短片。

(三)各地(州、市)残联可视情况对入选品牌给予奖励。

联系人: 陈文莉 张哲维

联系电话:0991-8765038 0991-4800081

电子邮箱:823470352@qq.com

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6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