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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疆残联系统财务统计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05 来源: 点击数:

新残计财字〔2016〕57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地、州、市残联:

根据中国残联《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国残联系统财务统计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残联计财函【2016】67号文件要求,为全面、准确地统计全疆残联系统残疾人事业资金收支情况,切实做好2015年度全疆残联系统财务统计报表的编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与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表编制要求

(一)领导重视,认真组织。自治区残联计财部负责2015年度全疆残联系统财务统计报表的编制汇总工作。各地州市残联要认真组织做好本地区报表的布置、审核和汇总工作,指定专门负责的领导和经办人,如有变动及时通知自治区残联计财部。这项工作任务重、时间紧,接到通知后应立即着手培训所属县(区)填报人员。

(二)2015年度统计报表格式和软件与2014年保持一致,统一使用以前年度下发的“全国残联系统财务统计报表”软件。

(三)2015年自治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已纳入公共预算,不再填列“财政拨款收入情况表(残联财统02表)”中的 “五、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和“就业保障金项目收支情况统计表(残联财统04-2表)”。就业保障金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依据部门决算编报口径,纳入公共预算相应指标的上年结转结余。

(四)报表数据填报要求:1、数据来源于2015年决算报表;2、2014年末数据要与2015年初数据一致;3、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拨款对账数据要一致;4、2014年未收到的财政拨款2015年要填报。

(五)严格审核,切实保证报表数据质量。各地州要认真整理汇总当地数据,应根据真实的交易事项以及完整的账簿记录等资料,按照财务统计报表编制要求,认真填报,确保报表的数据真实、准确、合法和完整。汇总后对资金收支上存在的问题,要积极提出解决办法,充分发挥统计报表在残疾人事业资金管理中的作用。

二、报表报送要求

(一)各地州于2016年6月15日前完成报表的编报、汇总和分析等工作,自治区残联计财部将于6月20日左右组织各地州填报人在乌市统一报表会审,会审事宜另行通知。

(二)报送内容:2015年度汇总的财务统计报表、分析报告及电子数据(含基层报表数据、汇总分析报告)各一份;纸质报表需加盖单位公章及单位负责人人名章。

三、联系方式

各单位在报表编制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新疆残联计财部联系(QQ区残疾人事业资金群 142288357)。

联系人:李超0991-4831765、13999229382

区残联计财部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