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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自治区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6-01-18 来源: 点击数:

新残函[2016]2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残疾人联合会,各地(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在各级残联的辛勤努力和支持配合下,2104年自治区残联的统计工作取得较大进步,自治区统计工作获得了全国排名第三的好成绩,2015年度自治区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上报的时效性和数据质量较好,已初步完成数据审核上报任务。为促进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更好地发展,提高各级残联统计数据质量和工作水平,参照中国残联《残联系统统计工作评价暂行办法》,现将2015年度各地(州、市)残联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综合评价情况通报如下:

各地(州、市)数据质量均有所提高。喀什地区的统计工作每年稳步前进,喀什地区在部分县市网络管制的情况下,采取多种措施,克服困难,按时保质完成了数据上报修改工作,获得第一名;石河子市、塔城地区、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昌吉州、巴州和伊犁州的数据质量较好。塔城、巴州和克州统计工作进步较快。

统计工作也存在一些比较明显的问题,和田地区因兼职统计人员已退休,安排人员交接工作不及时,加上和田地区网络管制,年底网速很慢无法进入统计系统,没有积极想办法解决问题,导致部分统计数据报不上来,统计工作下滑幅度较大。阿克苏地区在数据上报时间和质量上还需进一步提高。

残疾人事业统计台账和统计数据是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各项业务工作完成与否的具体体现,在政策研究、数据分析及出台政策方面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地(州、市)残联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随工作进展及时将数据录入台帐,业务部门要加强对数据的审核,建立起业务部门与统计人员互相协调配合的良好工作模式,切实做好统计工作,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提供更好的数据支持。2015年统计工作仍未结束,春节假期结束后中残联会陆续反馈中残联各部门的审核意见,我们将根据中残联的审核意见继续修正统计数据,请各地(州、市)继续配合此项工作,并按照要求在数据定稿后上报加盖公章的纸质统计汇总数据(统计数据基本在每年的4月份定稿)。

附件:2015年度各地(州、市)残联统计工作综合评价表

附件.doc

自治区残联

二○一六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