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残计财字〔2018〕28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地、州、市残联:
根据中国残联《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国残联系统财务统计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残联计财函【2017】87号文件要求,为全面、准确地统计全疆残联系统残疾人事业资金收支情况,切实做好2017年度全疆残联系统财务统计报表的编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与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表编制要求
(一)领导重视,认真组织。自治区残联计财部负责2017年度全疆残联系统财务统计报表的编制汇总工作。各地州市残联要认真组织做好本地区报表的布置、审核和汇总工作,指定专门负责的领导和经办人,如有变动及时通知自治区残联计财部。这项工作任务重、时间紧,接到通知后应立即着手培训所属县(区)填报人员。
(二)2017年度统计报表格式和软件与2016年保持一致,统一使用以前年度下发的“全国残联系统财务统计报表”软件。
(三)报表数据填报要求:1、数据来源于2017年决算报表;2、2016年末数据要与2017年初数据一致;3、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拨款对账数据要一致;4、2016年未收到的财政拨款2017年要填报。
(四)严格审核,切实保证报表数据质量。各地州要认真整理汇总当地数据,应根据真实的交易事项以及完整的账簿记录等资料,按照财务统计报表编制要求,认真填报,确保报表的数据真实、准确、合法和完整。汇总后对资金收支上存在的问题,要积极提出解决办法,充分发挥统计报表在残疾人事业资金管理中的作用。
二、报表报送要求
(一)各地州于2017年3月25日前完成报表的编报、汇总和分析等工作,自治区残联计财部将于3月底组织各地州填报人在乌市统一报表会审,会审事宜另行通知。
(二)报送内容:2017年度汇总的财务统计报表、分析报告及电子数据(含基层报表数据、汇总分析报告)各一份;纸质报表需加盖单位公章及单位负责人人名章。
三、联系方式
各单位在报表编制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新疆残联计财部联系(QQ区残疾人事业资金群 142288357)。
联系人: 李 超 0991-4844016、13999229382
王鸿涛 0991-4831765、18999846396
自治区残联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