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7日是第三个全国“扶贫日”。为引导社区工作人员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关心扶贫工作,10月17日博湖县阳光社区开展了“扶贫日”宣传教育活动。
阳光社区广泛动员小区居民参与扶贫济困、奉献爱心的活动。社区第23“访惠聚”工作组组长李静向居民们讲解了国务院设立“扶贫日”的指导思想和意义,并告诉大家重在行动,积小善为大善。关爱贫困老人、残疾人,温暖贫困老人和残疾人,从我做起。社区工作人员号召居民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传播爱心,让关爱他人的善行在孩子们心中扎根、延续,大力弘扬“扶危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
活动现场悬挂着扶贫宣传横幅,设立扶贫咨询台,社区工作人员面向社区群众开展现场政策咨询、发放扶贫政策宣传单,征求群众扶贫工作建议等。此次活动当天共发放500余份宣传资料,征求群众扶贫开发意见15条,前来咨询扶贫政策群众达到300余人。
“扶贫日”活动的主要目的是引导社会各界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关心扶贫开发,核心内容是学习身边榜样,宣传凡人善举,动员广泛参与,培育良好风尚。通过爱心捐助、结对帮扶、项目援建等多种形式,积极参与“扶贫日”活动,引导社会各界有效帮助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解决特殊困难和突出问题,搭建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的工作平台。让“扶贫日”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工作组组长李静说。
据了解,阳光社区经常组织志愿者对辖区困难党员、残疾人、空巢老人等进行了走访,了解他们的生活情况和生活中存在的困难。
“社区扶贫日”活动的开展,不仅奠定了和谐社区的基础,也健全了扶贫济困工作体制,确保社区帮扶到位,用实际行动做到困有所济、灾有所救、老有所养、残有所助、幼有所扶,开创了阳光社区扶贫帮困工作的新局面。
(博湖县残联 图亚、姚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