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是国家在残疾人康复领域的专项救助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2023年,白碱滩区残联结合本区实际,瞄准残疾儿童个性康复需求,在救助范围、救助标准、规范落实等方面,为12名残疾儿童开展康复救助服务。
白碱滩区自2019年开始已将救助年龄范围扩大为0-16岁儿童,坚持在优先“救早救小”原则下,放宽年龄限制,切实保障所有残疾儿童都享有基本康复权利,最终实现“应救尽救”。
明确康复训练救助标准。为听力、言语、智力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每人每年补贴不低于1.2万元;为脑瘫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每人每年补贴不低于1.32万元。康复训练补助经费用于康复评估、康复训练、家长培训、家庭康复指导、康复档案、培训教材等。为在机构内集中康复救助的残疾儿童家庭提供残疾儿童提供免费的家长培训,切实减轻残疾儿童家庭经济负担。
创新建立全周期康复救助模式。从残疾儿童实际康复需求出发,实施分类救助。机构集中康复训练后,需继续康复的再采用“机构+社区+家庭”康复训练救助模式,以社区或家庭康复为主,机构跟踪指导训练,实行全周期康复救助,让残疾儿童充分享有基本康复服务的权利。
实现相关制度的有效衔接。进一步明确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卫健委等与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密切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进一步建立起齐抓共管、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制度的兜底保障作用,统一实施困境儿童医保救助与项目救助相叠加的方式,切实解决康复救助资金的保障问题。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统筹整合政策资源和项目资金,共同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
落实“一次办好”简化救助程序。为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区残联进一步简化康复救助申请流程、审批程序和材料,监护人可直接向区残联申请,或在网上直接申请,由区残联协调有关单位,主动提供诊断和评估服务,区残联可根据省定准入确定的定点康复机构。在简化程序的同时,会同财政部门明确救助资金结算办法,会同审计部门加强资金审计监管,通过采取这一系列措施,有效确保救助工作质量不打折扣,救助资金不出问题。
(白碱滩区(克拉玛依高新区)残联 吕旭芳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