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昌吉市残联为223名自主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残疾人发放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补贴22.8万元。
2015年,昌吉市人民政府出台了《昌吉市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残疾人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昌市政办发〔2015〕3号),对灵活就业残疾人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根据最低缴费基数给予15%补贴。
这项政策的实施是昌吉市加强残疾人权益保障、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爱,增强了残疾人积极参与社会生活的积极性。
三年来,我市已为567人次的残疾人补助社保补贴55万元。
(昌吉市残联哈娟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