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2-27 来源: 点击数:
社区就业援助金主要用于为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微利项目、灵活就业时提供3000元前资金,以解决创业初期资金及物质需求,如:房租、经营必需物质等,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创业。为此,近日和硕县特吾里克镇社保所为20名城镇低保困难残疾人发放就业援助金6万元余元,在发放就业援助金的同时,乡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在其《就业失业登记证》上予以标注、盖章、记录享受时间、享受标准后将《就业失业登记证》返还本人,每人只能享受一次。
(和硕县残联 哈木图、马秀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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