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为便于各地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服务和评价评选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基地,就业中心对各地州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就《残疾人就业人力资源服务规范(试行)》、《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基地评估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规范》与《办法》)进行了解读和答疑,督促各地更好地执行和实施。
自全区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开展以来,暴露了残疾人人力资源市场存在“一证多挂”、克扣残疾人工资等问题。为保障残疾人劳动权益和用人单位利益,营造积极吸纳残疾人就业的良好氛围,中国残联制定下发了《规范》与《办法》。一方面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规范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逐步净化市场,保障残疾人劳动权益;一方面通过建立按比例就业基地,树立按比例就业典型,鼓励用人单位合理合规安置残疾人按比例就业。
此次重点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登记注册的审核和培训考核、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资格、残疾人就业辅导员技能等级的培训和认定、残疾人就业基地服务载体范围和服务形式、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年审培训系统建设等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和答疑。
(就业中心培训科肖盛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