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医改办将本地残联纳入同级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今年7月31日前,省级医改办完成增补工作,9月30日前,地市级医改办完成增补工作。
《通知》强调,要支持各级残联在深化医改工作中积极发挥作用,充分发挥各级残联联系、服务残疾人的优势,切实维护残疾人健康权益,保障残疾人均等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保障残疾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强调,优先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提供家庭签约服务。国务院有关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均对保障残疾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本次,国务院医改办下发通知,进一步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残疾人医疗卫生服务的高度重视,将有力推动各级残联积极发挥作用,与有关部门配合共同做好残疾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康复工作。
来源:中国残联康复部
链接:国务院医改办关于将各级残联纳入当地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