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残疾人联合会,各地(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数据已经中国残联各业务部门审核,现印发你们。
此数据作为自治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官方数据,在重大会议、活动和文件中统一规范数据口径,确保统计数据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各地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统计数据的分析和应用,在引用和发布有关数据时,必须以统计公报数据为准。
附件: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6月14日
附
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17年,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级残联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维护自治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为根本,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要部署,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努力推进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维权、宣传、文体等工作。
一、康复
2017年,63450名残疾儿童及持证残疾人得到基本康复服务,其中包括0-6岁残疾儿童1693人。享受康复服务的持证残疾人中,有视力残疾人7616名、听力残疾人5518名、言语残疾人191名、肢体残疾人32793名、智力残疾人5699名、精神残疾人7753名、多重残疾人3740名。
截至2017年底,有残疾人康复机构134个,其中,提供视力残疾康复服务的机构36个,提供听力言语残疾康复服务的机构24个,提供肢体残疾康复服务的机构73个,提供智力残疾康复服务的机构32个,提供精神残疾康复服务的机构19个,提供孤独症儿童康复服务的机构8个,提供辅助器具服务的机构26个。康复机构在岗人员达1955人,其中管理人员470人,专业技术人员1156人,其他人员329人。
二、教育
实施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为195人次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在享受普惠性学前教育优惠的基础上提供资助。各地也积极多渠道争取资金支持,对33名残疾儿童给予学前教育资助。
全区共有特殊教育普通高中班(部)1个,在校生235人。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班)2个,在校生)351人,毕业生151人。316名残疾人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
2436名残疾青壮年文盲接受扫盲教育。
三、就业
城乡持证残疾人就业人数为179791人,其中按比例就业21327人,集中就业4442人,个体就业13673人,社区就业2166人,公益性岗位就业2678人,辅助性就业1297人,居家就业12606人,从事农业种养加93902人,灵活就业27700人。
培训盲人保健按摩人员94名、盲人医疗按摩人员27名;保健按摩机构达到161个,医疗按摩机构达到22个;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中,分别有6人和15人通过医疗按摩人员中级和初级职称评审。
四、社会保障
截至2017年底,城乡残疾居民参加城乡社会养老保险人数达到358254名,71315名60岁以下的重度残疾人参保,其中67338名得到了政府的参保扶助,代缴养老保险费比例达到94.4%。有113433名非重度残疾人享受全额或部分代缴养老保险费的优惠政策。117376人领取养老金。
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稳步推进,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达到191个,其中寄宿制托养服务机构36个,日间照料机构86个,综合性托养服务机构69个,为4826名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接受居家服务的残疾人达到3890人。全年126名托养服务管理和服务人员接受各级各类专业培训。
五、扶贫
2017年,残疾人扶贫开发成效显著,贫困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进一步改善。贫困残疾人得到有效扶持,其中8064人通过扶贫开发实现脱贫;接受实用技术培训的残疾人达到21738人次。
康复扶贫贴息贷款扶持307名农村残疾人。全区共有
218个残疾人扶贫基地,安置残疾人就业3564名,扶持带动残疾人户5747名。
完成1182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各地共投入危房资金12217800元。
六、宣传文化
截至2017年底,地市级残疾人专题广播节目3个、电视手语栏目4个。
自治区地县三级公共图书馆共设立盲文及盲文有声读物阅览室10个,共开展残疾人文化活动212场次;自治区地两级残联共举办残疾人文化艺术类比赛及展览6次,有各类残疾人艺术团3个。
七、体育
深入开展残疾人体育工作,全区有550户残疾人家庭享受康复体育关爱服务,建设残疾人体育健身示范点8个,培养健身指导员21名。
八、维权
自治区残联深入开展依法保护残疾人权益工作,做好自治区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残疾人就业条例》、《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有关残疾人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
2017年,开展自治区级普法宣传教育活动2次,120人参加普法教育;
截至2017年底,成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构82个,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66个。残疾人参政议政工作稳步开展,各地残联协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议案、建议、提案9件,办结议案、建议、提案9件。
无障碍建设法规、标准进一步完善。全区共有无障碍市、县、区3个;开展无障碍建设检查23次,无障碍培训222人次。
全区各级残联共处理残疾人群众来信1762件,接待残疾人群众来访5406人次,来电568次。
九、组织建设
2017年,全区共建立残联1172个,其中地州市已建残联14个,县(市、区)残联97个,乡(镇、街道)残联已建1061个;已建社区(村)残协9299个。
全区残联实有人员2873人,乡镇(街道)、村(社区)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总计3430名。地级残联配备残疾人领导干部26人,县级残联配备残疾人干部92人。
共建立自治区及以下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516个,其中自治区专门协会5个,地级专门协会67个,县级专门协会
444个。助残社会组织18个。
十、基础设施
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得到全面发展。截至2017年底,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各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78个,总建设规模195464平方米,总投资54703万元;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各级残疾人康复设施19个,总建设规模35600平方米,总投资8458万元;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各级残疾人托养服务设施28个,总建设规模27878平方米,总投资6707万元。
十一、信息化
统计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各级残联共有98名兼职统计人员从事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统计人员业务素质培养普遍得到重视,自治区残联举办培训班1期,参加培训的人员达到57人次;地级举办培训班12期,参加培训的人员达到242人次。
全面推进网站建设,目前自治区残联开通门户网站,自治区网站发稿量1950篇;有12个地级残联网站和25个县级残联开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