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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残联关于“十三五”规划主要发展指标和重大工程项目中期评估询价的函

发布时间:2018-04-13 来源: 点击数:

相关研究机构、评估咨询机构: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精神和《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开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自治区残联)将开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拟通过询价方式重点就“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主要发展指标和重大工程项目开展第三方评估。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背景

对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自治区“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等重点专项规划有关残疾人事业的部署安排和《自治区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挖掘深层次矛盾和风险隐患,明确规划实施后半程的重点任务和要求。

(二)工作要求

1、根据自治区残联“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方案研究编制第三方评估方案。

2、承担文献梳理、数据分析和实地调研等评估工作。

3、形成书面评估报告。

4、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和有关方面意见修改后形成最终报告。

(三)完成时间

2018年6月15日前完成最终报告。

二、报价文件

(一)文件内容

1、单位简介、组织机构、人员构成。

2、单位法人营业执照。

3、资质证书。

4、第三方评估方案。

5、报价(费用构成)。

6、服务承诺。

7、项目负责人与小组成员简介。

8、近五年承担的主要绩效考评工作清单。

9、其他需要说明的事宜。

(二)相关要求

1、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

2、报价文件不得随意涂改和增删。

3、报价文件原件1份、双面复印件5份密封包装,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三、文件递交

(一)递交时间

2018年4月20日12:00前,超过截止时间递交文件将不予受理。

(二)递交地点

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西街135号

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维权部(研究室)

四、项目评审

自治区残联将组织评审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效益”的原则,对评估方案、报价、服务承诺、项目人员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审。根据评审情况,从满足服务要求与实际需要的单位中择优选取服务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自治区残联维权部(政研室)卢长海

4800081

自治区残联计财部陶晓红4844016

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