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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自治区残联各专门协会第七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09 来源: 点击数:

新残字〔2017〕168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残联,各地、州、市残联:

根据《关于做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级残疾人联合会换届工作的指导意见》(新残字[2017]14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自治区残联各专门协会换届工作,提前为选好配强专门协会领导班子做好储备人才工作,经请示自治区残联党组同意,决定由各地(州、市)残联推荐当地盲人、聋人、肢残人及智力残疾人亲友、精神残疾人亲友中的优秀代表作为自治区残联各专门协会第七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自治区残联党组将根据各地推荐候选人的各方面因素综合通盘考虑提出候选人名单,在2018年召开的自治区残联第七次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自治区残联各专门协会领导班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候选人名额分配

以各地(州、市)残联为单位,每个地(州、市)各推荐盲人、聋人、肢残人、智力残疾人及亲友、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各1名。

二、推荐候选人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和各专门协会章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之规定,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推荐候选人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自觉接受残联党组织领导。

(二)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定坚决地同“三股势力”和干部队伍中的“两面人”作斗争,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三)热爱残疾人事业和协会工作,在本类别残疾人中享有较高威望,具有较强的参事议事和社会活动能力,清正廉洁。

(四)推荐候选人应为所在地(州、市)残联各专门协会换届重点考察对象,年龄在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含65周岁),应具有高中以上(含高中)文化程度;推荐候选人为盲人、聋人、肢残人的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

三、注意事项

(一)请各地残联高度重视此次推荐工作,要把真正热爱残疾人事业、敢于担当、甘于奉献的候选人推荐上来。

(二)各地残联党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平衡各方面条件,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客观、真实填写《自治区残联各专门协会第七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

(三)请各地残联于11月15日前分别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将《推荐表》上报至自治区残联组联部。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邵新兰吴梦龙

联系电话: 0991-4836326(兼传真)

电子邮箱: 864817996@qq.com

附件:《自治区残联各专门协会第七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

自治区残联各专门协会第七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docx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