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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配备调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19 来源: 点击数: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残疾人联合会,各地、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为贯彻落实全区残疾人工作会议有关精神,全面了解各地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建设进展情况,总结各地在配备人员和提高待遇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更好地推动“十三五”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开展,自治区残联拟结合地方残疾人联合会换届工作的开展,对各地残疾人专职委员的配备工作进行专题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目的

“十二五”期间,各地残联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得到了快速的发展。拟通过调研全面了解和掌握各地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建设的整体状况、队伍结构、身份构成和所面临的问题和困难,提出新形势下工作思路,推动专职委员队伍建设健康发展,为全面落实自治区“残疾人事业十三五规划”提供基础保障。真正解决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不稳定的问题,并以此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调研内容

1、基本情况。以地、州(市)为单位上报专职委员应配备人数,现有人数、人员身份(包括在编干部、聘用人员、公益岗位)、构成比例等状况。

2、基本现状。总结和分析各地在专职委员配备工作的进展情况及经验,包括工资待遇、培养教育、工作环境和条件,以及在推动当地残疾人事业发展方面所做的贡献和发挥的作用等。

3、问题及建议。了解和分析各地在专委配备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提出在“十三五”期间做好此项工作的思路措施,并对如何加强此项工作提出建议。

三、相关要求和安排

1、请各单位根据本次调研的目的和内容,组织撰写“十二五”本地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建设工作现状的调研报告。调研报告要全面总结成绩和经验,突出本地优势和特点,重点总结主要做法,认真分析问题,并提出工作思路和建议。每份报告2000字左右。

2、填写地方残联专职委员配备基本情况调查表(见附件1),要求数据准确无误。

3、为确保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的稳定和工作的连续性,便于对他们的培训和管理。请各地如实填写残联专职委员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自治区残联将对专职委员队伍进行动态实名制管理,今后凡涉及残联基层组织和队伍建设的相关经费将以此为依据下拔。

以上材料请于2017年6月30日前报送至自治区残联组联部,同时报送电子版。

四、联系方式

自治区残联组联部:陈素海;电话(传真):0991—4819256;电子信箱:848180315@qq.com

附件:

专职委员调查表.docx

自治区残联

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