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地(州、市),县(市、区)残疾人联合会,机关各部室,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 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全面总结交流《新疆通志·残疾人事业志》及《大事记》编修工作开展以来的经验,坚定方志文化自信,抓住机遇、锲而不舍,在残联系统全面推进志书、年鉴编修工作,并对2017年编修工作提出要求。经自治区残联党组、理事会研究决定:于2017年5月15日上午10时在自治区残联办公楼14楼会议室召开“《大事记》征求意见暨志书编纂工作推进会”。
一、参加人员:自治区地方志编委会领导(2人),自治区残联主要领导,各部、室,各直属单位的主要领导及志书稿件执笔人员(30人);乌鲁木齐市残联、克拉玛依市残联、昌吉州残联、哈密市残联、吐鲁番市残联、巴州残联、阿克苏地区残联、克州残联、和田地区残联、喀什地区残联、伊犁州残联、塔城地区残联、阿勒泰地区残联、博州残联、石河子市残联各派出1名领导或执笔人员(共计15人);特邀克拉玛依区残联、乌苏市残联、玛纳斯县残联、奎屯市残联、库尔勒市残联、昌吉市残联、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残联、沙依巴克区残联、高新区(新市区)残联、经开区(头屯河区)残联、水磨沟区残联、米东区残联、乌鲁木齐县残联、各派出1名领导(13 人);自治区残联史志办成员(8人)。参会人员共计 68人。
二、会议地址:自治区残联十四楼会议室
三、会议时间:2017年5月15日上午10时-13时30分。
1.会议报名:请各地残联于5月12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至自治区残联史志办。联系人:胡杨,电话:0991-4812615,手机:18999989924。
2.外地参会人员需要住宿的请于2017年5月14日下午到克拉玛依西街222号乌木鲁齐隆翔酒店报到(自治区残联办公楼马路对面)。交通住宿费自理,其他费用会议负责。2017年5月16日离会。
3.自治区残联各部室、各直属单位、乌鲁木齐市残联及邻近地州、市残联参会人员直接到会场参会。
四、议程:
自治区残联副理事长、史志办主任胡志斌主持会议。
1.自治区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周俊林讲话。
2.自治区地方志编委会领导讲话。
3.哈密市残联介绍编纂出版《哈密市残疾人事业志》的经验。
4.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残联介绍编纂出版《克拉玛依区残疾人事业志》的经验。
5.玛纳斯县残联介绍编纂出版《玛纳斯县残疾人事业志》的经验。
6.塔城地区乌苏市残联介绍编辑《乌苏市残疾人事业年鉴(材料)》的经验。
7.自治区残联史志办副主任,主编杨必留介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残疾人事业大事记》编辑的过程和特点。
8.自治区残联副理事长史志办主任胡志斌总结讲话。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