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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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对全区基层智力障碍儿童康复机构业务指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4 来源: 点击数:

新残康办〔2017〕5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石河子市、哈密地区、昌吉州、塔城地区、博乐市、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十三五”精准康复基本要求,加强对全疆智力障碍儿童康复机构的业务指导,提高基层康复机构专业化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各基层康复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教师的教学技能,进一步发挥自治区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的行业指导职能,2017年自治区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将委托自治区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继续加大基层机构指导力度,现将全年下基层智力障碍儿童康复机构业务指导计划通知如下,望各地接此通知后予以重视,加强组织、认真做好准备工作。

一、背景

2016年,自治区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对阿克苏地区、昌吉州、塔城地区的智力障碍儿童康复定点机构进行了调研指导,还赴喀什市对26名孤独症、智力障碍儿童家庭开展了驻点送教服务。

2017年自治区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将继续发挥省级机构对基层机构的行业指导作用,并对全疆孤独症智力障碍儿童康复定点机构进行帮扶指导。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全疆智力障碍儿童康复机构进行业务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十三五”精准康复基本要求,持续提升全疆智力障碍儿童机构康复教师教学技能和服务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上半年工作任务

1、对喀什地区26名孤独症、智力障碍儿童及家长进行第二期(为期10天)的家庭康复教育、集中送教服务。使喀什地区更多需要康复的孤独症、智力障碍儿童和家庭受到更专业的服务,促进他们健康心理的形成,提高其整体的身心素质;营造全民关爱和帮助孤独症、智力障碍儿童康复的社会氛围。

2、依据机构的情况,指导机构教师教育教学,使教师能够利用主题教学开展教学活动,细化课程内容和结构;指导机构教师进行智力障碍儿童评估;指导机构教师进行家长家庭康复教育培训;指导基层管理人员做好承担“项目”任务的机构档案工作等。

3、对机构教师和机构基本情况进行详细调查。

(二)下半年工作任务

1、对上半年机构教师工作进行检查,主要针对教师教育教学情况进行检查。

2、依据机构教师技术能力,进行智力障碍儿童康复教育专业知识培训。

3、对当地家长进行家庭康复教育讲座。

四、工作指导时间

中心计划每个机构上半年进行一轮指导,下半年进行一轮工作指导,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工作指导人员

由自治区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孤独症智力障碍儿童康复科每次派两名骨干教师赴帮扶机构指导工作。

附件:2017年度全区基层智力障碍儿童康复机构业务指导计划.doc

自治区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