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残疾人联合会,各地(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数据已经中国残联各业务部门审核,现印发你们。
此数据作为自治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官方数据,在重大会议、活动和文件中统一规范数据口径,确保统计数据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各地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统计数据的分析和应用,在引用和发布有关数据时,必须以统计公报数据为准。
附件: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附
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16年,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级残联以维护自治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为根本,努力推进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维权、宣传文体等各项工作,推动残疾人事业在“十三五”开局之年取得了新的进步。
一、康复
2016年,通过实施精准康复服务,31793名残疾儿童及持证残疾人得到基本康复服务,其中,视力残疾人5516名,听力残疾人4075名,肢体残疾人13698名,智力残疾人2748名,精神残疾人5756名。全年有2145名0-6岁残疾儿童得到基本康复服务,有18109人次得到盲杖、助视器、假肢、矫形器、人工耳蜗、助听器等各类辅助器具适配服务。
图1-12016年得到基本康复服务残疾人分类
5516名视力残疾人中,有2122名盲人得到白内障复明手术、辅助器具适配、定向行走及支持性服务,3394名低视力残疾人得到辅助器具适配及视功能训练服务。4075名听力残疾人中,291名0-6岁残疾儿童得到人工耳蜗植入手术、助听器适配、听觉言语功能训练及家长支持性服务,271名7-17岁残疾儿童得到辅助器具适配及家长支持性服务,3513名成年残疾人得到辅助器具适配及适应性训练服务。13698名肢体残疾人中,有883名0-6岁残疾儿童得到矫治手术、辅助器具适配、运动及适应训练、家长支持性服务,有12815名7-17岁残疾儿童及成年残疾人得到辅助器具适配、康复治疗及训练、重度残疾人支持性服务。2748名智力残疾人中,有863名0-6岁残疾儿童、1885名7-17岁残疾儿童及成人得到认知及适应训练、支持性服务。5756名精神残疾人中,有33名0-6岁孤独症儿童及84名7-17岁孤独症儿童得到沟通及适应训练、支持性服务,5639名成年精神残疾人得到精神疾病治疗、精神障碍作业疗法训练及支持性服务。
截至2016年底,共有残疾人康复机构152个,其中,残联办康复机构53个。康复机构在岗人员达2248人。其中,管理人员377人,业务人员1390人,其他人员481人。
在11个市辖区和82个县(市)开展社区康复工作,配备3017名社区康复协调员,为63526人次提供社区康复服务。
二、教育
实施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为418人次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享受普惠性学前教育提供资助。各地也积极多渠道争取资金支持,对9名残疾儿童给予学前教育资助。
共有特殊教育普通高中班(部)1个,在校生235人。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班)2个,在校生386人,毕业生151人,其中151人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有328名残疾人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 986名残疾青壮年文盲接受了扫盲教育。
三、就业
城乡残疾人就业人数为172657人,其中按比例就业20455人,集中就业4696人,个体就业13462人,公益性岗位就业2616人,辅助性就业1331人,87840人从事农业种养加,灵活就业42257人。
图3-1城乡残疾人就业情况
盲人按摩事业稳定发展,按摩机构迅速增长。2016年度培训盲人保健按摩人员192名、盲人医疗按摩人员34名;保健按摩机构达到159个,医疗按摩机构达到20个;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中,分别有11人和36人通过医疗按摩人员中级和初级职称评审。
四、社会保障
截至2016年底,城乡残疾居民参加城乡社会养老保险人数达到318984名,参保率78.0%,60岁以下的参保残疾人中有62256名重度残疾人,其中56577名得到了政府的参保扶助,代缴养老保险费比例达到90.9%。有97836名非重度残疾人也享受了全额或部分代缴养老保险费的优惠政策。领取养老金待遇的人数达到110450人。
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稳步推进,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达到151个,共为3564名残疾人提供了托养服务。其中寄宿制托养服务机构26个;日间照料机构87个;综合性托养服务机构38个。接受居家服务的残疾人达到28226人。全年共有17名托养服务管理和服务人员接受了各级各类专业培训。
五、扶贫
2016年,残疾人扶贫开发成效显著,贫困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贫困残疾人得到有效扶持,其中8351人通过扶贫开发实际脱贫;接受实用技术培训的残疾人达到26482人次。
康复扶贫贴息贷款扶持1965名农村残疾人,残疾人扶贫基地达到265个,安置4434名残疾人就业,扶持带动7123名残疾人户。
完成2535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各地投入危房资金1985.95万元。
六、宣传文化
2016年,共有省级残疾人专题广播节目1个、电视手语栏目1个,刊播公益广告3个;地市级残疾人专题广播节目4个、电视手语栏目4个。
截至2016年底,省地县三级公共图书馆共设立盲文及盲文有声读物阅览室5个,共开展残疾人文化周活动233场次;省地两级残联共举办残疾人文化艺术类的比赛及展览8次,共有各类残疾人艺术团4个。
七、体育
各地深入开展残疾人体育工作。组织自治区级残疾人群众体育健身活动1次,1524人次参加;组织自治区级残疾人体育比赛1次,参赛运动员达570人次;自治区级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已达5个,省级建设社区健身示范点1个,培养健身指导员9名。
八、维权
自治区残联深入开展依法保护残疾人权益工作,做好自治区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残疾人就业条例》、《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有关残疾人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
2016年,制定或修改保障残疾人权益的规范性文件县级2件。县级以上人大进行《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7次;政协进行视察和专题调研7次。开展省级普法宣传教育活动1次,60人参加;举办省级法律培训班3个,380人参加。
截至2016年底,成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构80个,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63个,办理案件90件。
残疾人参政议政工作稳步开展,各地残联协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议案、建议、提案20件,办理议案、建议、提案17件。
无障碍建设法规、标准进一步完善。3个市、县、区系统开展无障碍建设;开展无障碍建设检查117次,无障碍培训423人次。
图8-1残疾人群众来访分类占比情况图
各级残联共处理残疾人群众来信1762件,接待残疾人群众来访5406人次,来电568通。
九、组织建设
2016年,市县乡共建立残联1184个,各地市已建残联14个,县(市、区)残联已建97个,乡镇(街道)残联已建1073个;已建社区(村)残协9231个。
省市县乡残联实有人员达2887人,乡镇(街道)、村(社区)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总计3796名。地市级残联配备了残疾人领导干部11人,县级残联配备了残疾人干部51人。
共建立省级及以下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518个,其中省级专门协会已建5个,市级专门协会已建69个,县级专门协会已建444。助残社会组织共有15个。
十、基础设施
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得到全面发展。截至2016年底,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各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76个,总建设规模193533平方米,总投资53316万元;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各级残疾人康复设施16个,总建设规模12658平方米,总投资3910万元;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各级残疾人托养服务设施18个,总建设规模17716平方米,总投资4063万元。
十一、信息化
统计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各级残联共有98名兼职统计人员从事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统计人员业务素质培养普遍得到重视,省级残联举办培训班1期,参加培训的人员达到57人次;地市级举办培训班12期,参加培训的人员达到242人次。
地方残联全面推进网站建设,目前1个省级残联已开通了公众服务网站,省级网站发稿量1950篇;有12个地市级残联网站和25个县级残联网站也已开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