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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新疆考区)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08 来源: 点击数:

新盲考办[2017]1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残疾人联合会,各地、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根据《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2017年《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全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委员会公告(第8号)》有关规定,以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全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委员会第九次工作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2017年全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新疆考区)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7年综合笔试全面实行计算机化考试

计算机化考试方式简便、易学,便于操作,较传统考试更为先进、便利,能够更好地提升考试水平,选拔出更高质量的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参加计算机化考试的考生可登录中国残联就业服务指导中心网站首页内的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计算机化考试系统(http://125.35.0.74:8001/)练习,一般全盲考生培训4小时以内,低视力考生培训半小时以内,即可熟练掌握系统操作。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初审时间

2017年5月22日至2017年7月10日。

(二)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持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或从业医疗机构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残疾人联合会现场报名,填写《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报名申请表》(附件:1)。各地、州、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同时在全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考务管理信息系统上完成相关信息录入工作。

(三)报名复核时间

报名复核时间为:2017年7月11日至2017年7月20日。由自治区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盲考办”)完成全区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复核工作。

(四)报名结果公示时间

报名结果公示时间为:2017年7月21日至2017年7月28日。

二、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报名的条件

报考人员应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视力残疾人。

2.取得国家承认的正规院校颁发的医疗按摩中等专业(或与推拿按摩相关医学中等专业)及以上学历的。

3.没有相应学历,但2009年9月1日前在医疗机构中连续从事盲人医疗按摩活动2年以上的(满15年不需参加考试,可以直接申请取得资格证)。

三、报考人员应提交的材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含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军官证(或文职干部证、士兵证)。

(二)本人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医疗按摩专业或与推拿按摩相关医学专业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无学历报考人员还需要提供从业医疗机构出具的、连续从事盲人医疗按摩活动2年以上、并加盖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公章的证明,及从业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

(五)4张本人近期二吋(尺寸为3.3×120px)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及照片电子版。

四、考试方式及内容

(一)考试内容

《全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大纲》(2010版)及《全国盲人按摩中等专业统编教材》(第三版)所涉及的科目。

(二)考试方式

考试分两个单元:综合笔试和实践技能考试。

(三)考试试卷

综合笔试采用计算机电子试卷,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全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盲考办”)统一制作。

(四)考试成绩

综合笔试由中国残联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评阅,并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全国考试委员会确定合格标准;实践技能考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综合笔试和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均合格的为考试合格。考试合格者取得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制的《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合格证书》。

五、考试时间

(一)综合笔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

2017年9月23日上午9:00—11:30。

(二)实践技能考试时间

2017年9月23日下午14:30—18:30;

2017年9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30。

六、考试报名收费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七、相关要求

(一)由于今年综合笔试首次开展全员计算机化考试,各地、州、市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务必按要求指导报名人员选择计算机化用卷类别。

(二)各地、州、市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初审、复核公示工作。报名初审和复核截止时间为规定日期的24:00,过时考试考务管理信息系统将自行关闭其功能,报名工作截止。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或未通过初审和复核,各地不能再进行任何操作,不能再进行补报或审核。

(三)报名初审时,各地、州、市残联要严格把关,保证报名材料齐全,报名申请表填写完整准确,录入信息完整规范。务必通过教育部指定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自治区教育厅的“新疆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证书查询(认证)系统”或毕业学校等方式,认真核实每位有学历报考人员学历证书的真伪。通过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及从业医疗机构逐一核实每位无学历报考人员从事医疗按摩工作的真实性。同时,将认证、核查材料复印件留档,原件随报名材料上报自治区盲考办。

(四)各地、州、市残联,务必要求所有报考人员在报名现场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2)。

(五)诚信考试承诺书、学历证书或从事医疗按摩工件年限证明(附件:3)等材料须原件扫描并上传到考试考务管理信息系统内,上传材料图片大小设定在250-300KB之间,且清晰易辨识。

(六)如出现报考人员学历证书上姓名(包括姓名中音同字不同的)与身份证、残疾人证上姓名不一致的情况,报考人员还需提供出错单位出具的正式“纠错证明”,并由报名工作人员记录在考试考务管理信息系统“备注”栏中。报名初审工作结束后,各地、州、市联要将纠错证明原件上报自治区盲考办备案。

(七)报名复核时,自治区盲考办将认真审核,确保报名材料真实有效,上传材料规范清晰,录入信息准确一致。如发现学历证书或从事医疗按摩工作年限证明有任何疑点,应再次查实其真伪,杜绝不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参加考试。

(八)报名初审时,各地、州、市残联对非首次报名的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其前后报名材料是否一致,再次印证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对曾经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医疗机构又再次出具的从事医疗按摩工作年限证明的,对曾经未能通过报名初审或复核又再次报考的人员的,对已确认曾经持虚假报名材料报考的人员,要拒绝其再次报考。自治区盲考办将到部分地、州、市抽查报名初审工作情况。

(九)报名复核通过人员将在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报名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地区、毕业学校、学历、出具从事医疗按摩工作年限证明的医疗机构和在此医疗机构工作起止时间段等信息。公示结束后,5日内自治区盲考办向全国盲考办书面报告公示结果及对有关人员的处理意见。

(十)报名公示结束后,自治区将接受全国盲考办对通过公示的报考人员情况的抽查,一经发现有虚假的报名信息,将取消相关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部门及人员责任。持虚假学历或从事医疗按摩工作年限证明的报考人员和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单位,将被列入考试考务管理信息系统和盲人医疗按摩人员管理系统的黑名单中。

八、自治区盲考办联系人及电话

卓拉 0991-8765038(传真)

邮箱地址:zohragul@foxmail.com

附件:1.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报名申请表(2016年版).docx

2.诚信考试承诺书.docx

3.盲人从事医疗按摩工作年限证明.docx

自治区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