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动态
位置: 首页  >  动态宣传  >  县市动态  >  正文

伊宁县残联“三举措”强化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认定工作

发布时间:2024-04-30 来源: 点击数:

为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促进和保障残疾人就业,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使广大残疾人得到更多实惠,伊宁县残联“三举措”确保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认定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注重宣传。通过伊宁县融媒体平台将残保金的征收依据、标准、申报期限等以通知形式发到申报业户负责人手机上,提醒并告知2023年度有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由税务机关按规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同时根据征收进度对纳税人适时催报催缴,降低成本,提高质效。

二是加强合作。伊宁县残联、伊宁县国税局及早动手向县内行政、企事业单位线上、线下下发了《关于征收2023年度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使纳税人明确缴纳残保金的作用及应缴残保金的计算方法、依据、金额、标准及缴纳期限,确保纳税人交的明白、交的放心。

三是督促核定。督促用人单位携带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申报表按时参加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认定工作系统窗口核定工作,做到核定一个、上传一个,确保残保金及时入库。

截至目前,伊宁县残联审核认定安置残疾人就业行政、企事业单位46个,安置残疾人就业91人。

         (伊宁县残联张爱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