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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鲁番市高昌区残联多举措确保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工作顺利开展

发布时间:2017-02-10 来源: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新财非税[2016]28号)有关规定,确保我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顺利开展,高昌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工作的通知》(新残就业[2017]1号)文件精神,采取多举措开展审核工作。

一是积极协调地税部门,通过税企QQ群发布年审通告,并上传相关文件和表格;二是采取电话通知和网站宣传等形式进行政策宣传;三是安排专人接听、接待,耐心解答用人单位咨询电话。就业服务工作人员耐心接听、接待、细心审核每一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做到“一个不漏、一个不错”;并对没有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仔细讲解残保金的征收标准,以及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好处。

2月10日起,此项工作已经全面启动,通过多举措办法,在3月10日前确保完成我区行政区域内,已经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外地驻区机构和其他依法设立的组织机构等用人单位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进行审核认定工作,全面、按时、高质量完成残保金审核征收工作。

(吐鲁番市高昌区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