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障儿童家长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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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学校开展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活动

发布时间:2018-10-25 来源: 点击数:

10月24日上午,在自治区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七楼家长学校由听力语言康复科教师帕提曼向听障儿童家长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听障儿童家长共20余人参加了本次宣讲活动。

教师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已经由国务院批准,于1994年8月23日颁布实施。教师逐一指出了本条例的重要内容,并着重强调了第二章学前教育的相关内容。由于听障儿童结束在本中心的康复之后,必将面临入普通幼儿园的问题。教师依据条例内容,讲解到本条例的颁布实施,从法律上保障我国残疾人平等受教育的权利,促进残疾人教育事业的发展。家长可以依据本条例维护听障儿童接受平等教育的权利。

随后教师告知了家长《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是1995年9月15日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教师结合实际例子讲解了视力、听力、智力、肢体、言语和精神六类残疾的定义以及分级标准。根据听障儿童家长的实际需求,着重具体讲解了听力残疾的定义及其分级依据。教师以互动的形式了解到了家长们在当地评定听障儿童残疾级别的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

最后,教师解答了家长们积极提出的有关评定途径等问题。家长们认真的做了相关法律知识的笔记,并纷纷表示了聆听本次宣讲受益良多,同时增强了对听障儿童能够接受良好教育的信心。

(康复中心 帕提曼供稿)

图为康复中心帕提曼老师在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

图为康复中心帕提曼老师在宣讲《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