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孤独症智力障碍儿童康复科针对孤独症儿童进行每学年三次(九月、三月、六月)。评估依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康复部印制的《孤独症儿童发展评估表》以及香港协康会根据美国TEACCH PROGRAM(Treatment & Education of Autistie & Related Communication Handicapped Children)翻译并修改的PEP-3(Psychoeducational Profile-Revised)专用评估工具,对以下八个项目进行系统评估记录:
1. 感知觉能力
本领域主要根据孩子的感知觉能力进行评估分为视觉、听觉、触觉、味觉和嗅觉五项内容。
2.粗大动作能力
本领域主要根据孩子的粗大动作能力进行评估分为姿势、移动两项内容。
3.精细动作能力
本领域主要根据孩子的精细能力进行评估分为摆弄物品、基本操作能力、双手配合、手眼协调、握笔写画和工具使用六项内容。
4.语言与沟通能力
本领域主要根据孩子的语言与沟通能力进行评估分为语言与沟通能力、语言模仿、语言理解和语言表达四项内容。
5. 认知能力
本领域主要根据孩子的认知能力进行评估分为经验与表征、因果关系和概念三项内容。
6. 社会交往能力
本领域主要根据孩子的社会交往能力进行评估分为社交前基本能力、社交技巧和社交礼仪三项内容。
7. 生活自理能力
本领域主要根据孩子的生活自理能力进行评估分为进食、如厕、穿衣、梳洗、睡眠和其他日常自理能力六项内容。
8. 情绪与行为
本领域主要根据孩子的情绪与行为能力进行评估分为依附情绪行为、情绪理解、情绪表达与调节、关系与情感、对物品的兴趣、感觉偏好和特殊行为八项内容。
评估人员根据对以上八项内容的日常观察及评估记录与评分,通过数据的整理与分析绘制出孤独症儿童发展情况剖面图、孤独症儿童情绪行为表现图,最终完成孤独症儿童评估结果分析表,对孤独症儿童在各个项目中的优势与劣势进行分析,并制定训练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