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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残疾人家庭收入调查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22 来源: 点击数:

新残字〔2017〕71号

巴州、阿克苏地区、克州、和田地区残疾人联合会:

根据中国残联《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国残疾人家庭收入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残联发〔2017〕23号)要求,定于2017年5月31日—6月2日在北京开展全国残疾人家庭收入调查培训。被国家抽中的五个样本县分别是:和田市、阿克陶县、阿合奇县、新和县、焉耆县,请按中残联通知要求,每县选派出一名懂汉语的工作人员参加《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残疾人家庭收入调查培训班》,培训回来后要负责完成本县残疾人家庭收入调查工作,并于5月25日前将回执单传真或发电子邮件到组联部。

联系人:李红

联系电话:电话:0991—4800062 ,18997901233

邮箱:312771425@qq.com

附件: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残疾人家庭收入调查培训的通知

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5月22日

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残疾人

家庭收入调查培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

根据中国残联《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国残疾人家庭收入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残联发〔2017〕23号)要求,定于2017年5月31日—6月2日在北京开展全国残疾人家庭收入调查培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7年5月31日至6月2日(5月31日报到,6月2日撤离)

二、地点

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天北路321号,电话:010-61476116)

三、参加人员

(一)省级残联选派1名负责同志参加调查培训。

(二)有调查任务的县(市、区)残联根据本地区调查对象数量,按照每50户调查对象配备1名调查员的比例选派相应数量的调查员参加培训。调查对象不多于50户的县(市、区)选派1名调查员,调查对象为50-100户的选派2名调查员,依此类推。

(三)调查员统一由县(市、区)残联安排有实际调查经验、敬业奉献的人员担任,有条件的地方可委托专业机构和人员承担。在选调调查员时,要充分考虑现场调查阶段人员队伍的稳定。

四、日程安排

6月 1日 上午,动员部署、调查指标讲解,

下午,试调查、答疑、小结。

五、注意事项

(一)请参加培训的调查员在来京前对本县(市、区)调查对象进行实名制核查,报到时由各省(区、市)残联汇总并报告本地核查情况。

(二)每位调查员在当地选择至少一户残疾人家庭进行预调查,来京时提交完成的预调查问卷。

(三)各地务必按通知规定的人员范围和时间要求准时报到和撤离。参加培训人员的往返差旅费和报到、撤离的交通费由各地残联负责,培训期间的食宿费用由中国残联承担。参加培训的人员请自行前往报到地点。(乘车路线见附件1)。

(四)请认真填写回执(见附件2),由各省(区、市)残联汇总本省前来参加培训的调查员名单,并于5月26日前传真或发电子邮件到会务组。

五、联系方式

会务组联系人:王颖芬,张梦欣

电话:010-66580160,010-66580369

传真:010-66580264

电子邮箱:yjh@cdpf.org.cn

附件:1.会议地址及路线图

2.回执

会议地址及路线图.docx

回执.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