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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120文件所列重点任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29 来源: 点击数:

新残字[2016]26号

自治区残联各部(室)、直属单位,基金会:

现将《关于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120号文件所列重点任务的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6年2月29日

关于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120号文件所列重点任务的工作方案

2015年12月30日,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意见的实施意见》,并于2015年12月31日以新政发[2015]120号文件正式出台,这是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非常重要的文件。120号文件根据国务院7号文件规定,明确了自治区各有关部门的重点任务及进度安排,要求按照职责和重点任务分工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和推动有关政策措施的持续实施。我会作为自治区人民政府残工委秘书处除承担政府明确的残联重点任务外,还要积极联系协调推动各有关部门起草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有关政策措施的持续实施。现根据120号文件和中国残联明确的重点任务分工安排,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充分认识落实120号文件所列重点任务的重要意义。自治区人民政府120文件将《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国发[2015]7号)全面具体化,采取一系列切实有力措施促进残疾人小康建设,对我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落实120号文件所列重点任务则是贯彻执行120号文件的前提条件、首要环节和关键步骤,故起草制定贯彻执行120号文件的具体政策措施和推动有关政策措施持续实施,事关我区残疾人生存状况的根本改善,事关我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全局,事关自治区全面小康建设,事关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故此,今年自治区残联工作的首要任务和当前最紧迫的工作是落实120号文件明确的重点任务,即制定贯彻执行120号文件的一系列配套文件和抓好有关政策措施的持续实施。有鉴于此,自治区残联党组、理事会决定,今年把落实120号文件明确的重点任务分工情况作为考核残联各部室及各直属单位工作的最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各部室、直属单位要充分认识落实120号文件所列重点任务的重要意义,把承担的重点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坚决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

(二)落实重点任务的基本原则。总的要求是:以自治区120号文件为依据、为蓝本,立足于我区实际情况,把握重点、抓住难点、突出可操作性,使120号文件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在起草制定具体政策措施过程中还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对120号文件所列重点任务中属于制度建设的,要在已明确的基本框架基础上提出具体操作要求;属于出台具体政策措施的,要根据已经确定的关键举措规定实施要求;属于持续实施的,要作出进度安排;属于原则性要求的,要尽可能细化为具体意见和措施。二是提出制度安排、政策措施、工作标准等,要确保120号文件规定的力度、幅度和要求。三是残联与相关厅局联系协调,落实重点任务分工,出台具体政策措施时,也要遵循上述原则。

(三)各部室及直属单位任务分工。原则上残联各部(室)、直属单位按各自职责范围承担120号文件以及中国残联相关文件所列重点任务,任务内容有交叉的,相关部室、单位应当互相协作,共同完成(详见附件《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以下简称任务安排表)。任务安排表中列出了120号文件确定的25项重点任务、中国残联相关文件明确的47项重点任务,以及120号文件中规定的76项主要政策措施和制度框架,包括创新性举措23项。任务安排表将上述政策措施综合整理为64项工作任务,并明确了残联各部室和直属单位承担的任务,也明确了牵头部室和单位,其中教就部23项、康复部9项、就业中心6项、维权部(政研室)6项、宣文部4项、计财部4项、办公室4项、组联部3项、人事部2项,还有职业中专学校、基金会、信息中心各1项。完成上述工作任务还需要自治区25个部门通力合作,尽管120号文件所列多数重点任务的牵头部门不是残联,但残联各有关部室和直属单位应当主动联系协调,必要时承担相关文件的具体起草工作,确保按规定时限完成任务。

(四)时间进度。上述各项工作任务执行120号文件确定的时间进度安排。对今年上半年内出台的具体政策措施,要分别在3、4、5月内完成调研、起草和会签过程;对年内出台的具体政策措施,要分别在4月底、7月底、10月底前完成调研、起草和会签过程。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附件:

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序号

工作任务

残联责任部室

政府责任部门

时间进度

1

【1】(小方括号内序号为中国残联明确的重点任务,下同)加大残疾人社会救助力度

教就部(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部室、单位,下同)

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残联(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下同)

2016年6月底前出台具体政策措施

2

1(该序号为国务院7号文件和自治区人民政府120号文件明确的重点任务,下同)【2】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教就部

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残联

2016年12月底前出台具体政策措施

3

2【3】落实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用电、水、气、暖等费用优惠和补贴政策,研究制定聋人、盲人特定信息消费支持政策。(1)(小圆括号内序号为自治区人民政府120号文件明确的具体政策或制度框架,下同)<1>(三角括号内序号为我区创新性举措)对聋人、盲人减免有线电视收视费、电信资费、上网费,并免费提供相关信息产品。

教就部、维权部(政研室)、信息中心

自治区残联、民政厅、财政厅、发改委、经信委

2016年12月底前出台具体政策措施

4

3【4】制定适合现状的康复医疗目录,逐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康复项目

康复部

自治区人社厅、卫计委、民政厅、财政厅、残联

2016年12月底前出台具体政策措施

5

4【5】完善重度残疾人医疗报销制度,做好重度残疾人就医费用结算服务

康复部、教就部

自治区卫计委、人社厅、财政厅、民政厅、残联

持续实施

6

【6】推动落实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残疾人家庭优先提供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住房租赁补贴。(2)<2>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实行货币补贴方式的按最高标准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实行实物配租方式的按最低标准收取租金

教就部

自治区住建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民政厅、财政厅、残联

持续实施

序号

工作任务

残联责任部室

政府责任部门

时间进度

7

【7】推动落实对无力自筹资金的残疾人家庭等给予倾斜照顾。到2020年完成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存量危房改造任务。(3)实施农村安居富民工程、牧民定居工程、易地扶贫搬迁等,重点补助对象是贫困残疾人家庭,要采取制定实施分类补助标准等措施,切实解决无力自筹资金的残疾人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中央、自治区、地(州、市)和县(市、区)财政补助资金应重点给予保证。到2020年,农村残疾人家庭危房都得到改造,残疾人家庭居住条件明显改善

教就部

自治区扶贫办、农业厅、畜牧厅、住建厅、民政厅、财政厅、残联

2016年启动政策制定,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8

5【8】建立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对达不到比例要求的严格依法征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按规定给予奖励。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带头招录和安置残疾人就业。(4)要进一步完善保障金征管工作体制,保障金由税务部门负责征缴,对未按照规定缴纳保障金的用人单位,由税务部门进行催缴,对经催缴仍拒不缴纳的,由财政或税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采取相应行政措施。(5)建立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制度,按规定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根据其超额程度进行奖励。(6)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带头招录和安置残疾人就业,凡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或未达到2%安置比例的,应当首先招收残疾人,并在新招录、招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残疾人;按照2%的安置比例计算应当安排1名以上残疾人的,必须按规定执行残疾人岗位预留制度,<3>集中招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要按不低于所招收人员数额2%的比例招录、招聘残疾人;自治区党政机关、地(州、市)级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在2020年前要达到2%的安置比例,按照2%的安置比例计算安排残疾人不足1人的,也要按规定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

就业中心、教就部

自治区残联、财政厅、地税局、国税局、人社会厅、国资委、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署)

持续实施;“公示制度”2016年起试行

9

6【9】完善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资格认定管理办法,政府优先采购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的产品和服务,培育扶持吸纳残疾人集中就业的文化创意产业基地。(7)<4>在执行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通过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电价,按规定给予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和一次性建设补贴等措施扶持残疾人集中就业机构的发展。(8)要积极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创业从业能力的培训,建设一批适合残疾人从业、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已经并能够吸纳更多残疾人参与的残疾人文化创意产业基地。

就业中心、教就部、计财部、宣文部、

自治区残联、民政厅、工商局、财政厅、人社会厅

2016年12月底前出台具体政策措施

10

【11】对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设施设备、无障碍改造等给予扶持,吸纳更多精神、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辅助性就业。(9)<5>鼓励和支持兴办工(农)疗机构、庇护工场以及其他辅助性就业机构。

就业中心、教就部、维权部(政研室)

自治区残联、民政厅、工商局、财政厅、人社厅

2016年底前出台具体政策措施

序号

工作任务

残联责任部室

政府责任部门

时间

进度

11

7【10】建立残疾人创业孵化机制,残疾人创办的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优先享受国家扶持证策,对其优惠提供孵化服务。(10)要做好政策协调,<6>确保国家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和对就业困难群体的所有扶持、保护政策,首先落实到符合条件的个体就业创业、灵活就业残疾人,并推动残疾人个体就业扶持政策的多样化。(11)各地要普遍建立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并配套提供一条龙、全方位公共创业服务,形成覆盖创业各个阶段的公共创业服务链,依托创业孵化基地,集中解决残疾人创业难题。(12)要建立残疾人个体就业创业社会保险补贴制度,逐步加大保障金对残疾人个体就业创业的补贴力度。要根据就业市场变化,针对网络创业、居家就业等新兴就业形式,<7>加大保障金对残疾人个体就业创业的投入,为残疾人提供创业培训、资金扶持、场地设备扶持、证照办理便利、贴息贷款、产品销售等不同类别的优惠政策措施,并落实好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要完善残疾人个体就业创业扶持流程,改善薄弱环节,同时加强政策整合,发挥政策叠加作用,增强扶持效果。

就业中心、教就部、组联部

自治区残联、民政厅、发改委、财政厅、人社厅、工商局、经信委

2016年12月底前出台具体政策措施

12

(13)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残疾人。<8>对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按不低于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提供岗位补贴,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就业中心、教就部、组联部、人事部

自治区残联、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016年12月底前出台具体政策措施

13

(14)支持残疾人在符合驾驶和运营安全要求的前提下,驾驶符合国家标准的小型汽车提供城乡社区与地铁站及公交站点间的短距离运输服务。<9>允许各地探索残疾人从事出租车运营,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办理合法运营手续,按当地出租车总数2%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出租车投入运营。

维权部、教就部、就业中心

自治区残联、交通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016年12月底前出台具体政策措施

14

8【12】把农村贫困残疾人作为重点扶持对象纳入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和贫困监测体系,将农村贫困残疾人生活水平提高和数量减少纳入贫困县考核指标

教就部

自治区扶贫办、农业厅、畜牧厅、残联

2016年6月底前完成

序号

工作任务

残联责任部室

政府责任部门

时间

进度

15

(15)要切实加大对农村残疾人扶贫的支持力度,<10>深入研究农村残疾人扶贫成本及其扶贫工作的特殊性,并依此安排扶贫投入,确保农村贫困残疾人精准扶贫所需资金,为加快实现农村残疾人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奠定基础。要瞄准农村残疾人扶贫对象做好建档立卡精确帮扶,确保不漏掉一个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残疾人、每个农村残疾人扶贫对象都有帮扶责任人、每个农村残疾人贫困户都有精准扶贫措施、每个农村残疾人家庭至少一名劳动力掌握1至2门实用增收技术,保证扶贫成效。

教就部、就业中心

自治区扶贫办、农业厅、畜牧厅、残联

持续实施

16

【13】落实好扶贫贷款贴息政策。(16)要扩大康复扶贫贷款规模,实行残疾人到户贷款全贴息;要建立贷款担保和风险补偿机制,扩大残疾人贷款担保物范围和品种,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开展残疾人免担保小额贷款工作。

教就部

自治区残联、扶贫办、农业厅、畜牧厅

持续实施

17

(17)支持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发展和扶贫对象家庭参与养殖、种植、设施农业等增收项目,安排专项资金扶持带动辐射贫困残疾人生产增收效果显著、管理规范的残疾人扶贫基地发展,并对安置带动贫困残疾人生产增收的经济实体和能人大户给予奖励扶持。

教就部、就业中心

自治区残联、扶贫办、农业厅、畜牧厅

持续实施

18

【14】组织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参与合作经济组织和产业化经营,保障残疾人土地承包经营权合法收益。(18)要在农村土地确权颁证过程中保护好残疾人及其家庭应有的权利,在土地流转、入股等土地经营过程中保障残疾人本人及其家庭的土地收益,严肃查处以不同方式侵犯农村残疾人合法土地权益的行为。

教就部、维权部(政研室)

自治区残联、扶贫办、农业厅、畜牧厅

2016年底前推出具体政策措施

19

【15】要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19)整合残疾人就业需求、就业状况和相关数据,推动资源的交换和共享,完善信息数据动态更新机制,为做好精准就业服务提供有效技术支持。

就业中心、教就部、信息中心

自治区残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扶贫办

持续实施

20

【16】制定实施残疾预防行动计划,逐步建立残疾报告制度,推动卫生计生部门与残联信息共享。(20)针对残疾高发的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领域,采取综合措施,<11>对交通安全、母婴保健、安全用药、防震减灾等重点领域实施三级预防综合措施,通过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推动残疾预防工作,推广和普及残疾预防知识,教育公民提高自我康复意识和能力。(21)建立残疾报告制度,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社区发现疑似残疾或残疾发生后,及时将有关信息报告给卫生计生、残联等相关部门,以加强残疾信息搜集、检测和研究,及时在关键期采取预防、治疗、康复等各项干预措施,有效减轻残疾程度,减少残障发生。

康复部

自治区残联、卫生计生委、教育厅、民政厅、财政厅、

2016年底前出台行动计划并持续实施

序号

工作任务

残联责任部室

政府责任部门

时间

进度

21

9【17】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逐步实现0-6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免费得到手术、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服务。

康复部、计财部、康复中心

自治区残联、民政厅、财政厅、卫计委、教育厅

2016年6月底前出台具体政策措施

22

10【18】实施重点康复项目,为城乡贫困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22)认真组织实施包括医疗康复、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成年残疾人康复及家长培训,以及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流动服务车等国家重点康复项目,要完善保障措施,扩大救助人数,提升项目成效,为城乡贫困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

康复部、计财部、康复中心

自治区残联、财政厅、卫计委、民政厅

持续实施

23

(23)继续实施自治区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关爱工程。(24)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配置给予补贴,对重度残疾人免费适配基本型假肢、矫形器、轮椅、盲杖等。

康复部、计财部、

辅具中心

持续实施

24

(25)建立医疗机构与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双向转诊制度,<12>实现分工协作、功能互补和资源共享,以及分层级医疗、分阶段康复,保障急性期、稳定期和恢复期的康复效果

康复部、康复中心

持续实施

25

11【19】推动落实将残疾人社区医疗康复纳入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内容,推动残疾人社区医疗康复服务发展

康复部、康复中心

自治区卫计委、民政厅、残联

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26

(26)落实好《自治区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及后续行动,实现到2016年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以上的目标

教就部

自治区教育厅、残联

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27

【20】推动特殊教育学校普遍开展学前教育,对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给予资助。(27)结合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情况和当地特殊教育资源,按照“一人一案”原则做好就学安置工作,确保每一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义务教育,确保特殊教育教学质量。

教就部

自治区教育厅、残联

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28

【21】切实解决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问题,

推行全纳教育,建立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28)大力推行全纳教育,建立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要建立健全组织管理机构,形成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的管理与指导网络,配齐配好基层学校人员、加大资金投入。

教就部

自治区教育厅、残联

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序号

工作任务

残联责任部室

政府责任部门

时间

进度

29

【22】积极推进高中阶段残疾人免费教育;对符合学生资助政策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优先予以资助;建立完善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等补助政策。(29)在南疆全面实行残疾人高中阶段免费教育;(30)在落实好现有优惠政策的同时,积极通过开展残疾人事业彩票公益金项目(学前教育)、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捐资等,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享受相关优惠待遇

教就部

自治区教育厅、民政厅、残联

2016年12月底前提出出资政策措施

30

【23】制定实施国家手语、盲文规范化行动计划,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31)推动手语和盲文的信息化建设,加强手语、盲文学科人才培养。

教就部、宣文部

自治区教育厅、民政厅、残联

2016年底前出台政策措施并持续实施

31

12【24】完善残疾考生考试辅助办法。(32)制定具有适用于残疾考生特点的专项预案,确保每一个残疾考生合理便利地参加考试。

教就部、维权部(政研室)、宣文部

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残联

2016年6月底前出台具体政策措施

32

(33)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鼓励师范类高校或相关专业开设特殊教育课程,支持扩大特殊教育专业培养规模,并将特殊教育相关内容纳入教师资格考试;加大对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承担残疾学生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普通学校教师的培训力度,实施特教教师培训工程,健全自治区特教教师培训基地,将随班就读、资源指导、送教上门、学前特教等教师纳入培训范围。

教就部

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残联

2016年6月底前出台具体政策措施

33

【25】完善特殊教育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34)切实保障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特殊教育津贴等特教教师工资待遇倾斜政策落到实处。

教就部

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财政厅、残联

2016年底前出台具体政策措施

34

13【26】协调制定加快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的政策措施,推动发展以职业教育为重点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35)<13>实行残疾人职业教育免费,确保所有接受完义务教育并有意愿的残疾学生都能够接受适宜的职业教育。

教就部、计财部

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财政厅、残联

2016年12月底前出台具体政策措施

35

(36)<14>进一步加强新疆残疾人职业中专学校建设,根据新情况和市场需求及时调整办学方针和发展定位,拓宽专业设置,扩大招生规模,培养更多有一技之长、能够自立于社会的残疾人劳动者。

职业中专学校、教就部

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残联

2016年底前提出建设意见

序号

工作任务

残联责任部室

政府责任部门

时间

进度

36

14【27】加强残疾人康复、托养等服务设施建设。(37)统筹规划城乡残疾人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实现合理布局,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教育、就业、职业培训、托养、文化、法律等服务。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三级就业服务机构和辅助器具供应服务机构。要充分利用中央对西部特别是南疆三地州康复和托养设施建设实行高额补助的政策,到2020年末,实现自治区和所有地(州、市)县都有一个康复设施、所有市县级都有一个托养设施的目标。要积极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康复、托养等服务。

计财部、康复部、教就部、就业中心、辅具中心、康复中心

自治区发改委、民政厅、残联、财政厅、卫计委、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署)

持续实施

37

15【30】推动各县(市、区)建成一批残疾人体育健身示范点,通过社会体育指导员普及一批适合残疾人的体育健身项目。(38)<15>各地加快建立和完善由“两项工程”(即:残疾人自强健身工程、残疾人康复体育关爱工程)和“一个平台”(即:残疾人体育新媒体宣传服务平台)构成,包括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健身康复项目、体育健身知识、体育健身康复器材、体育健身康复场所、体育健身康复活动方面内容的残疾人体育基本服务体系。要建设残疾人体育和特殊艺术人才训练基地,促进残疾人竞技体育和特殊艺术发展。

宣文部、计财部

自治区体育局、发改委、财政厅、残联、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署)

持续实施

38

【28】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和公园等公共场所对残疾人免费或优惠开放。推动各地落实对残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便利和优惠。(39)<16>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和公园、景区等公共场所对残疾人免费或优惠开放,并为残疾人参与文化体育及其他相关活动提供便利。(40)<17>残疾人持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地铁等交通工具;残疾人可以免费携带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41)公共停车场应当按规定在方便位置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位,供残疾人免费停放车辆。

维权部(政研室)、宣文部

自治区文化厅、体育局、交通局、发改委、财政厅、残联、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署)

2016年底前出台具体政策措施

39

【29】鼓励公共图书馆设立盲人阅览室,配备盲文图书、有声读物和阅听设备。

宣文部

自治区文化厅、残联

持续实施

序号

工作任务

残联责任部室

政府责任部门

时间

进度

40

16【31】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对新建、改建设施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严格监管,加快推进政府机关、学校、社区、社会福利、公共交通等公共场所和设施的无障碍改造,逐步推进农村地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有条件的地方要对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给予补贴。完善信息无障碍标准体系,逐步推进政务信息以无障碍方式发布。(42)广泛深入开展创建无障碍环境市县工作,依法全面、系统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43)<18>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批准,对违反设计要求的不予通过,对不按设计要求施工的不得进行竣工验收,备案主管部门不予备案,并责令有关单位进行整改。(44)制定实施无障碍改造计划,明确无障碍设施改造责任主体。(45)民用航空器、客运列车、公共汽车、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等公共交通工具要配置无障碍设备,达到无障碍设施的要求。(46)实施农村地区无障碍环境建设,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用地竖向规划,优化道路交通组织,合理布局各类公共服务设施,优先推进与残疾人、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无障碍改造。(47)除用好中央财政出资的补助金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给予补贴,以加快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48)执行国家信息无障碍标准体系,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网站、政府公益活动网站和各级残疾人组织网站要达到无障碍网站设计标准。

维权部(政研室)、宣文部、信息中心

自治区住建厅、发改委、民政厅、财政厅、交通厅、教育厅、卫计委、经信委、网信办、质检局、老龄委、残联、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署)

持续实施;2016年6月底前出台推进村镇无障碍环境建设指导意见

41

17【32】鼓励食品药品添加无障碍识别标识

维权部(政研室)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残联

持续实施

42

18推进影像制品加配字幕。电视台开办手语栏目,主要新闻栏目加配手语解说和字幕

宣文部

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残联

持续实施

序号

工作任务

残联责任部室

政府责任部门

时间

进度

43

【33】鼓励以服务残疾人为宗旨的各类公益慈善组织发展,健全志愿助残机制,广泛开展“志愿助残阳光行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助残扶贫”、“手拉手红领巾助残” 等群众性助残活动。(49)要继续把各类专门协会作为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激发专门协会的活力,发挥各专门协会在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中的积极作用。(50)将各类助残社会组织纳入公益慈善类等社会组织范畴,实行直接登记制度。(51)为初创期助残社会组织提供支持;采取公益创投等多种方式,在资金、场地、设备、管理、岗位购买、人员培训等方面给予扶持,引导和规范其健康发展。(52)倡导社会力量兴办以残疾人为服务对象的公益性医疗、康复、特殊教育、托养照料、社会工作服务等机构和设施。(53)大力宣传弘扬“志愿精神”;健全志愿助残工作机制,形成覆盖城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志愿助残工作网络;(54)完善志愿者招募注册、服务对接、服务记录、组织管理、评价激励、权益维护等制度,<19>特别是建立志愿助残行为与求学、入职、晋级等挂钩的激励奖赏机制,鼓励更多的人参加志愿助残服务。

组联部、教就部、

宣文部、康复部、基金会

自治区民政厅、教育厅、文化厅、新闻出版广电局、人社厅、工会、团委、妇联、残联

持续实施

44

【34】大力培育“集善工程”等残疾人慈善项目品牌。

基金会

自治区残联

持续实施

45

19加快发展残疾人服务产业,统筹规划残疾人服务业发展。(55)通过民办公助、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鼓励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建设残疾人服务设施,发展残疾人服务业;大力发展残疾人服务业中小企业,培育一批残疾人服务业龙头企业

教就部、计财部、组联部、宣文部、维权部(政研室)

自治区残联、发改委、民政厅、工商局、财政厅、科技厅、经信委

2016年12月底前出台具体政策措施

46

【37】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发适合残疾人的康复、托养、护理等保险产品。(56)鼓励商业保险公司探索开设适合残疾人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大病险以及适合残疾人的康复、托养、护理等保险产品。

教就部、康复部、计财部

自治区工商局、卫计委、财政厅、残联

2016年12月底前出台具体政策措施

47

【38】以残疾人康复、托养、护理等服务为重点,逐步建立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57)尽快将国家规定的五大类20个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试点项目都实行由政府购买,并适当扩大购买项目范围;强化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加强绩效管理,严格绩效评价机制,并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实现政府购买服务对扩大残疾人服务供给的放大效应。

计财部、教就部、康复部、组联部、宣文部、维权部(政研室)

自治区残联、财政厅、民政厅、卫计委

持续实施

序号

工作任务

残联责任部室

政府责任部门

时间

进度

48

20对残疾人服务企业在用地、金融、价格等方面给予优惠 ,在人才、技术、管理等方面给予扶持。(58)<20>在用水、用气、用电方面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

教就部、计财部、宣文部、维权部(政研室)

自治区残联、发改委、国土厅、民政厅、人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

2016年12月底前出台具体政策措施

49

21【35】支持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为残疾人服务的技术和产品。(59)让残疾人能够获得质优价廉、科技含量高的技术和产品服务。以培育推广残疾人服务品牌和先进技术为重点,加大政府采购力度,为残疾人提供品质更高、范围更广、形式更多的精品服务,并以此支持残疾人新技术产品的研发推广。

计财部

自治区科技厅、经信委、教育厅、民政厅、财政厅、残联

持续实施

50

22【36】完善残疾人服务相关职业设置、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员职业能力水平评价办法,加快培养残疾人服务专业人才。(60)要支持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开设康复技术、特殊教育、手语翻译和主持等残疾人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强相关基础学科建设,加快培养残疾人康复、特殊教育、就业服务、供养服务、托养服务、文化体育、维权和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专门人才。还要积极整合人才资源,充分利用社会各方面相关专业人才开展残疾人服务工作。

人事部、教就部、康复部、组联部、计财部

自治区人社厅、教育厅、民政厅、卫计委、残联

2016年12月底前出台具体政策措施

51

23制定残疾人服务行业管理制度。(61)执行服务组织和机构的准入、退出和评价监管制度,提高残疾人服务业标准化水平;发挥残疾人服务行业组织自律监督作用,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教就部、就业中心

自治区民政厅、残联

2016年底前出台具体政策措施

52

(62)政府援疆机构承担残疾人事业援疆主体责任。<21>残疾人事业援疆应当依托、依靠政府援疆机构开展,发展残疾人事业的主要援疆项目应当通过政府援疆机构落实。各级政府援疆机构要按照国务院残工委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规定,在向中央有关部门提出受援规划时,将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提高为残疾人服务能力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安排,将一些普惠保障、特惠保障、专项保障,以及康复服务、教育服务、扶贫服务、托养服务、文化体育服务、无障碍建设、维权服务等所需资金和项目,通过政府对口援疆途径解决。(63)各地要将残疾人事业援疆纳入本地援疆工作总体规划,分解指标,量化考核,加强领导,明确部门责任并抓好落实。

办公室、教就部、组联部、计财部

自治区援疆办、发改委、财政厅、残联

2016年6月底前出台具体政策措施

序号

工作任务

残联责任部室

政府责任部门

时间

进度

53

(64)<22>要调动社会力量援疆,发展残疾人社会企业集群,通过市场机制与社会事业结合,大量解决残疾人就业,做大做强援疆民生事业。

就业中心、教就部

自治区援疆办、发改委、民政厅、工商局、残联

2016年底前出台具体政策措施

54

(65)残联系统也要积极争取对口援疆省、市残联对本地残疾人事业的支持,主要内容是相关技术设备支持和干部特别是专业人员培训等。(66)各级残联要做好职责范围的援疆工作。各地残联作为当地对口受援机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作用,参与当地受援规划的制定、统筹协调残疾人事业受援项目资金和物资以及人才培养的组织实施,以此助推我区残疾人小康进程。

办公室、组联部、教就部、计财部

自治区残联、援疆办、发改委、财政厅

持续实施

55

(67)编制部门要根据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需要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为残疾人事业提供机构编制保障,<23>特别是要确保残联所属专业康复机构、托养服务机构、就业服务机构、辅助器具供应服务机构所需人员编制。

人事部、组联部

自治区编办、人社厅、财政厅、残联

2016年6月底前出台具体政策措施

56

【39】推动各级财政按照支出责任合理安排所需经费,有关政策、资金、项目要重点向中西部地区、农村和基层倾斜。(68)各级财政要按照支出责任合理安排所需经费,确保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等残疾人工作的顺利开展,大力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积极鼓励福利、体育彩票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各地要充分发挥公益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作用,形成多渠道、全方位投入格局。(69)有关政策、资金、项目要重点向南疆三地州及其他集中连片贫困地区、边境地区、农村和基层倾斜。

计财部

基金会

自治区财政厅、民政厅、体育局、残联

持续实施

57

【40】推动各地将基层残疾人服务网络纳入以社区为基础的城乡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70)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专业服务机构开展面向残疾人的各项服务工作,并不断改善服务条件,完善服务设施,增加服务内容,提供优惠便利,增强服务能力。

组联部

自治区残联、民政厅

持续实施

58

【41】建立健全残疾人统计调查制度,完善残疾人人口综合信息。推进残疾人证智能化工作。(71)建设发行智能化残疾人证及以之为基础的新型服务体系。

信息中心、组联部、维权部(政研室)

自治区残联、统计局

持续实施

序号

工作任务

残联责任部室

政府责任部门

时间进度

59

【42】加快推进与残疾人权益保障、残疾人发展紧密相关的残疾人教育、就业、康复和无障碍环境建设等立法工作,制定完善配套政策和标准体系。(72)没有立法权的市、县也要制定出台残疾人优惠办法和辅助规定,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一步具体化。

维权部(政研室)、教就部、康复部

自治区政府法制办、教育厅、卫计委、住建厅

持续实施

60

24【43】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机制,加强残疾人法律救助、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建设全国统一的维权热线、残联系统网上信访工作平台。(73)在县级以上地方全部成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实现县级以上地方法律救助工作站全覆盖,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加强规范化建设;(74)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等活动,把法律服务延伸到残疾人身边;(75)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要把残疾人作为重点援助对象,开辟残疾人法律援助无障碍通道,做到应援尽援,还要放宽针对残疾人的经济困难审查条件,扩大援助事项范围,使更多残疾人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76)按规定建设全国统一的自治区12385残疾人维权热线、12348法律援助热线和残联系统网上信访工作平台,更加及时有效地受理残疾人咨询、投诉、服务需求和来信来访等,切实帮助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维权部(政研室)、信息中心

自治区残联、司法厅、经信委、通信管理局

持续实施;法律救助机构建设和维权热线建设2016年6月底前完成

61

25【44】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和互联网,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和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理念,在全社会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氛围

宣文部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网信办、新闻办、新闻出版广电局、残联

持续实施

62

【45】鼓励广大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组联部、宣文部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广电局、残联

持续实施

63

【46】推动地方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发挥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职能。

办公室(残工委秘书处)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持续实施

64

【47】推动各有关部门根据120号文件要求,按照职责和重点任务分工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

办公室(残工委秘书处)、政研室)

持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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