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位置: 首页  >  业务工作  >  就业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转发《关于进行全国残疾人就业指导员远程培训五期班考试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05 来源: 点击数:

新残就业[2016]10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地、州、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为了做好残疾人就业指导员远程培训五期班考试工作,现将中国残联就业服务中心《关于进行全国残疾人就业指导员远程培训五期班考试的通知》(中残就业[2016]5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州、市残联管理员接到通知后,及时通知每个学员、认真组织学员进行考前复习和网上考试,督促第五期学员及前四期补考学员参加模拟网考,按时报名参加考试并注意考试及补考时间。考试结束后,各地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将本地区组织参加考试情况于考试后两周内以书面形式上报自治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周武英电话0991-4846433

附件:《关于进行全国残疾人就业指导员远程培训五期班考试的通知》

自治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15年8月5日

附件

中残就业[2016]58号

关于进行全国残疾人就业指导员

远程培训五期班考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依照《关于组织开展基层残疾人就业指导员培训工作的通知》(残联厅发〔2010〕28号)和《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残疾人就业指导员远程培训报名工作的通知》(中残就业[2014]83号)的要求,中国残联将于2016年9月统一对五期参训的全国残疾人就业指导员远程培训班学员实施考核,现将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形式

统一计算机在线考试

二、考试时间

2016年9月20日(星期二)至 9月25日(星期日)为考试周,考试周期间,每天将进行两场考试:

上午场 09:00-11:00 下午场 14:00-16:00

共计十二场考试,每场人数上限为1000人。考生需要提前10分钟使用学员学号和密码登陆项目培训网站www.jyzdy.org ,等待考试系统开放。

三、考试地点

学员统一在单位办公区域内参加考试,办公地点不具备计算机联网条件的,由地方就业服务机构统一组织安排考试地点。

四、考试范围

考试内容为11门必修课程,共计43学时,选修课程不属于考试范围。考试重点检查就业指导员对残疾人就业相关政策与法规、就业指导技能与技巧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在实际工作中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和综合素质。

五、考试题型

考试题型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客观题占试卷分数的85%,包括:选择题(单选、多选)、判断题、案例分析题。主观题占15%,为论述题。

客观题要求在考试周时间内完成,在线提交。论述题按答题要求完成,在9月30日前登陆培训网站学员工作室,在考试专栏对应栏目下上传word格式答题内容,文件名称统一格式为:学号+姓名。

六、考试资格

申请考试的学员须为残疾人就业指导员远程培训项目在册学员,并且在一年学习期限内完成43学时必修课程,学习进度在80%以上,并且需要完成必修课程的自测,必修课程自测成绩平均分将计入学员的平时成绩。

七、成绩评定及证书认证

学员最终成绩由两部分组成,本次考试成绩占80%,平时成绩占20%。最终成绩在60-75分(含)为考核合格;76-89分(含)为考核良好;90分以上(含)为考核优秀,优秀者可参加优秀学员评选。

考试合格者将颁发合格证书,证书可以在清华大学教育培训网站查询。

八、考前辅导时间及方式

2016年8月中旬,考前指导,模拟考试及模拟试题下载将陆续上线,具体时间请关注网络公告。

九、考试报名时间及步骤

学员需自行通过网络平台报名参加考试。

(一)报名时间:2016年08月01日-2016年09月19日,未报名者不能参加此次考试。

(二)报名步骤:

第一步:登录到学习界面,点击页面左侧考试专栏。

第二步:根据页面提示,点击考试信息确认,核对个人信息及选择考试时间,并上传个人2寸证件电子照片(请考生特别注意核对出生日期,考试通过后的结业证书上将统一印有考生的姓名、性别和出生日期)。

第三步:根据页面提示,点击考试确认,显示考试申请成功。

第四步:等待系统审核通过。考前14天,学员可登陆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以备巡考人员检查。

十、缓考说明

学员具备考试资格,但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可在2016年8月31日前申请缓考。学员提交缓考申请后,由省级管理员在网上统一初审,再提交至清华大学进行终审。各省及计划单列市申请缓考的学员人数不能超过本地区学员总人数的1%,省级管理员应在2016年9月10日前做好学员缓考申请的审核工作。

缓考申请步骤:

第一步:登录到学习界面,点击页面左侧考试专栏;

第二步:根据页面提示,点击“缓考申请”,填写缓考申请信息;

第三步:在8月31日前提交缓考申请;

第四步:等待缓考申请审核通过。

十一、三期班学员补考说明

1、必修课学习进度未达到80%的学员,可于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9月19日间登陆培训网站,完成规定学习进度后,可申请报名参加本次补考。

2、参加考试未能及格的学员,可申请参加本次补考。

补考申请时间:2016年8月1日---2016年9月19日。

补考申请步骤:

第一步:登陆到学习界面,点击页面左侧考试专栏;

第二步:根据页面提示,点击“补考申请”,确认信息;

第三步:经清华大学审核确认后,学员进行网上考试报名(详情见报名步骤)。

十二、咨询联系电话

清华大学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10-62795541 010-62795590

考试期间技术服务电话 400-890-1166

传真:010-62796492

邮箱:jyzdy@tsinghua.edu.cn

学习网站:www.jyzdy.org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创新大厦B座七层

邮编:100084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就业服务指导中心

2016年7月25日